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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生活补助再提标 社会主义制度显优势

时间:2020-05-22 18:09:57 来源:山南市民政局

3月初,自治区财政厅、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提高我区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藏民发【2020】29号)。区党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西藏自治区2020年预算草案》,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我区集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集中收养在个福利机构的孩子们的生活保障送来了社会主义福音。

按照通知内容,二类区由原来的10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059元每人每月,三类区由120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每月1271元每人每月,四类区由1350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430元每人每月。提标的资金仍按照自治区、地(市)、县(区)8:1:1的比例分级承担。

在自治区保障标准基础上,按照市委、政府出台的《山南“十大民心工程”实施意见》的精神,我市集中收养的孤儿每月补贴100元,集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1159元。

这一提标的通知和我市“十大民心工程”这一具体做法,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相关政策,为孩子们的生活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使孩子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幸福成长,充分发挥了困难群众生活补助制度在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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