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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9-03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1-01-22 17:56:00 来源: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部分产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人民政府

  

王友华

联系电话

0893-7823261

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要求,限时完成产业园区(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

我市发改委对我市产业园区进行了梳理排查,无污水直排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对上报污水垃圾设施建设不健全的全区一律不得上报。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关于“产业全区(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运作不正常,11家园区中,涉及我市的有桑日县建材工业园区”。

20186月我市发改委及时会同市工信局,桑日县发改委到现场监督核查,该园区已经摘牌处理。2018926日,自治区发改委牵头,对桑日县建材工业园区再次进行监督核实,情况属实,已经摘牌处理。目前,该园区内只有一家华新水泥厂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较少,达标后的污水用于绿化浇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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