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医废运行管理不规范 |
责任单位 |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
责任人 | 旺庆 |
联系电话 | 0893-7827950 |
整改目标 | 将山南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运营管理权限移交乃东区政府,督促制定收集、处置医废的规章制度,及时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加强医废处置中心和产废单位监督管理工作。 |
整改措施 | 市环保局积极协调乃东区,于2018年12月30日前完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移交工作。运营管理单位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日常监管;2019年3月30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收集、处置等各环节的规章制度,及时转运、处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积极协调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2018年10月27日,市生态环境局将医废处置中心运营管理权限已移交乃东区政府,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乃东区加强了日常监管,规范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处置等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已运至拉萨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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