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走进山南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部门动态

山南市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8-4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1-09-11 11:48:08 来源: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医废运行管理不规范

责任单位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旺庆

联系电话

0893-7827950

整改目标

加强医废废物暂存、收运、处置等工作,对产废企业、医废处置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危险废物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对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建立危废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

市环保局牵头,对全市产生危废的企业进行摸排,建立危险废物企业台账,明确产生数量、种类、流向,加强对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市卫计委牵头加大对12县(区)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收集储存转运医疗废物,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设施并达标排放。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企业产生危废企业进行了摸排,建立危险废物企业台账,进一步明确了产生数量、种类、流向;市卫健委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力度,多次深入各级医疗机构和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医务室,检查督导医疗废物分类规范管理情况,目前各级医疗机构基本上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了数量、种类、最终去向均建立了详细的交接台账,规范暂存医疗废物;大部分医院安排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医疗污水处理站能够正常运行,每季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医疗污水水质进行检测,有条件的医院每天开展余氯和PH值的监测,进行记录,做到达标排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