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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山南市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各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03 17:08:09 来源:市旅发局

各县(区)旅发局、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布顿珠市长在市安委会2020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山安办发[2020]11号)精神及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复产复工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旅发局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查、协助涉旅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并及时掌握相关情况;

(二)排查整治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辆等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各类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定突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各类安全警示提示,提前组织风险评估,确保达到开放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四)各县(区)旅发局应联合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防控专项整治,加大对所辖星级酒店(宾馆)和A级景区的执法检查力度,消除火灾隐患;

(五)继续加强各个区域的消毒、通风和卫生管理,为员工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清洁消杀用品;

(六)各涉旅企业恢复对外营业后,要控制人流总量,科学疏导客流,继续做好人员疫情防控;

(七)认真做好客人登记跟踪、测温消毒等工作,公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并在公共卫生间增配免洗消毒液,对客用区域的电梯按键、门把手、客房等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定期通风和消毒,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

(八)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的,按照我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迅速处置,对有关人员及时安排隔离,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山南市旅游发展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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