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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南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时间:2020-09-17 16:43:31 来源: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精神,根据《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国家设立全民国家教育日的规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检验防空警报设施。山南市人民政府决定,2020年9月19日上午12时0分至12时15分在市区和边境四县(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和浪卡子县)鸣响防空警报。望全体市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员注意听、辩,了解不同的音响信号,听到防空警报鸣响时,不必惊慌,市民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正常进行,不受影响。

防空警报不同信号区别如下:

12时0分—12时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2时6分—12时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2时12分—12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山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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