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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南市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时间:2021-09-12 15:39:54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精神,为提高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落实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检验防空警报设施。山南市人民政府决定,2021年9月18日12时0分至12时15分鸣响防空警报。望全体市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人员注意听、辨,了解不同的音响信号,听到防空警报鸣响时,不必惊慌,市民的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正常进行,不受影响。

防空警报不同信号区别如下:

12时0分—12时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12时6分—12时9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

12时12分—12时15分,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特此公告



2021年9月13日       

山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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