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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3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1-11-26 11:10:5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对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

责任单位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人

邢运江

联系电话

0893-7835758

整改目标

以建设美丽山南为目标,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美丽山南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着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家园建设、生态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监管、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制度等重点工作,确保山南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整改措施

根据已出台的《关于建设美丽山南的实施意见》,市委办、政府办已于2018年8月21日制定并印发《建设美丽山南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分工已明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于2019年3月30日前建立定期督查检查机制,推动美丽山南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我市已于2018年821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美丽山南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山委办〔2018〕31号),制定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名单,成立了山南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山委办〔2018〕30号)并责任分工已明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调度、检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于2018、2019、2020年底将全市各县(区)、部门落实情况汇总形成落实情况报告报至市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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