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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山南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时间:2024-10-30 15:30:17 来源: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强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和管理,更好弘扬我市传统文化,传承城市历史文脉,保留历史记忆,彰显地域特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区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历史建筑普查、筛选、评审、公示等程序,研究确定嘎尔仓、曲登庆布等16座建筑为山南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具体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历史建筑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研究、管理和宣传利用,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属地政府要落实保护责任,制定保护利用措施,按照市政府统一标志牌样式,尽快予以挂牌保护。

附件:山南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山南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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