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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山南市噪声管理夜间时段的公告

时间:2025-08-12 18:22:08 来源: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第3.4条规定,为依法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现规定山南市噪声管理夜间起止时间为“23:00-07:00”(24小时制),其他时间按照昼间管理。

特此公告。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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