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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5-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5-10-13 12:46:03 来源: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5-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矿业权退出整改任务未完成。

核查情况

截止目前,山南市事权范围内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已全部退出。

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10宗矿业权退出工作。

整改措施

进一步梳理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以最妥措施、最优时效,全面完成山南市各类保护地矿业权清退工作。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桑珠次仁

联系电话

0893-7821360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根据自治区政府确定的“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原则,按照自治区“一矿一策”退出方案,积极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我市9宗金属探矿权和1宗金属采矿权以公告注销、申请注销、扣减避让、补偿退出和保护地整合优化等方式开展矿业权退出工作,确保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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