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走进山南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专题报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卫文件

山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20 17:06:29 来源:山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为进一步营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浓厚氛围,优化人居环境,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按照《山南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切实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健康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卫生形象,共建美丽和谐家园,努力打造健康山南。

二、工作目标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持续改善市容市貌,切实提升城市品位,坚决杜绝重大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全面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宣传内容职责分工  

(一)媒体宣传。

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持续、集中、长效的创建舆论氛围,推动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1.网络宣传山南网、微山南等政府官网设创卫专栏,进一步拓宽宣传面,多形式、多样化增添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2.电视及网上宣传。乃东区,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山南融媒、乃东融媒等平台以正面宣传为主开设创卫专栏,重点宣传各项创卫知识、创卫措施、创卫活动、创卫成效;宣传各级各部门、驻市企业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同时开设批评性专栏,依据创建卫生城市目标体系要求,着重对市场秩序、违章建筑、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文明卫生行为进行曝光,促进创卫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做到每星期至少有2期以上节目。市广播电视台每天在播报新闻前播放创卫知识,同时在山南电台频道利用滚动字幕连续不断的播放宣传口号,积极报道宣传创卫中不断涌现的新人、新事、新风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市融媒体中心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3.广播宣传。山南广播电台在公共广播频道开设创卫专栏,定期为公众播送创卫工作公益广告和宣传疾病防治知识,推出我市创卫的好做法及成效。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广播电视台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4.报纸宣传。山南报开设栏目,报道“健康山南”、“美丽山南全民行动”等创卫相关工作动态和成效,发布卫生科普信息。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山南报社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二)部门宣传

1.部门健康教育。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社会团体要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健康教育工作,并配备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有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建城区每个单位、社会团体、居委会等要有一套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公益广告、卫生报刊、资料等种类不少于4种,并要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两个月更新一次内容。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办公区域、会议室、楼道、单位大门、公厕等公共场所需张贴双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 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2.学校健康教育。建城区各学校要设置固定的创卫为主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两个月更新一次。每个班级有黑板报或阅报栏,黑板报或阅报栏上刊有卫生知识,全年不少于6期,底稿留存完整。各学校每年有组织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内容、面向全体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其中健康知识讲座不少于4,稿件、签到、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在城区各学校悬挂创卫标语;举办卫生科普知识和环境保护知识讲座,讲解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疾病预防等方面知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板报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讲卫生、树新风,摒弃不文明行为和习惯,同时增强学生对创卫的感性认识。建城区中小学校设置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要达到100%。做好健康教育资料进班级工作,每个学校至少有一套科普宣传片。学校健康教育业务档案资料保存完整,有课本、课时,教师有备课教案。开展创建无烟校园活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3.医院健康教育。建城区各医院(含民营医院)内有健全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每年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健康教育专项培训,使医护人员能够对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宣传和康复指导。编印健康教育相关资料,门诊的每个诊室设立自取健康教育宣传架,开设门诊健康咨询台。做好健康教育资料进病房工作,做到每个病人有1份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医院内设置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月更换1次,全年12期,图片、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门诊、病房有健康教育专栏或板报,以楼层为单位设置,内容与科室相关,每2月更换1次、全年6期,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对住院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做好入院、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按无烟卫生机构标准继续巩固无烟医院创建成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山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9年版)要求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直各医院、乃东区各医院、城区各民营医院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4.志愿者健康教育。发动青年志愿者,组建一支青年志愿者创卫宣传队、围绕创卫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普及健康卫生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创卫工作做贡献。  

责任单位:团市委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三)大众传播

1.利用电子屏宣传。所有乃东区、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大门悬挂创卫宣传内容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幕,均增设创卫内容滚动宣传。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2.利用公共汽车宣传。在公交车、客车、出租车等后车窗及两侧粘贴创卫宣传标语,进行流动宣传。利用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视频电子显示屏幕均增设创卫宣传内容,在车内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3.设置宣传栏及广告牌乃东区、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公交站台、进城公路路口、城乡结合点、城区大型广告栏等增设创卫宣传栏及广告牌,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每2月更换1次、全年6期,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在建城区主次干道制作悬挂大型公益宣传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4.开展健康巡讲活动。开展“五进”“三减三健”、“健康促进”等健康知识巡讲活动,做到宣传内容丰富,标语形象生动,扩大创卫工作影响力。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疾控中心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5.手机短信宣传。中国移动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电信山南分公司,要编辑创卫内容的公益短信,定期为手机用户发送创卫工作公益宣传短信。

责任单位:市网信办、中国移动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通信山南分公司、中国电信山南分公司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开始,每月发送2“创卫工作”公益短信。

6.公共场所宣传。“六小行业”(小饭店、小理发店、小旅店、小熟食店、小副食店、小冷饮店)中开展创卫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在店内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引导广大顾客提高卫生、健康意识。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7.学校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每学期开展一次关于创卫内容的演讲、知识竞赛活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8.便民服务大厅、邮政、银行、商场、宾馆、酒店、加油(汽)站窗口单位做好创卫宣传工作,要利用电子显示屏或在显眼的位置设立创卫宣传牌及宣传台架。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商务局、场监督管理局、便民服务局、邮政管理局、人行山南分行、农行山南分行、建行山南分行、中行山南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南市支行、西藏银行、中石油山南分公司、中石化山南分公司。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9.创城区各建筑工地(含待建、拆迁、在建、市政等工地)围挡需张贴创卫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10.城乡结合部及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地增设创卫内容广告牌及健康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创卫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雅投公司。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11.公共交通工具、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休闲场所粘贴双禁烟标识,并标注违者罚款信息和监督投诉电话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烟草专卖局以及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四)全民健身活动。

1.每年市级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县(级体育活动不少于10次(含学生、职工和企业等各类运动会球类等体育赛事),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区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

时间期限: 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2.乃东区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需制定和落实工间操制度,图片、文字、音响等资料留存完整,以备查验。

责任单位:乃东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以及市(中、区)直各部门、驻市各企业。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3.居民区普及体育健身设施。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并每千名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时间期限:20231121日之前启动,后续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创卫宣传工作有声势、有实效,不断提高报道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二)贴近群众。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视角要深一些,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从群众关注的事入手,从司空见惯的现象分析,以小事诠释大道理。形式要灵活多样,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增强现场感。

(三)包宣包教。以部门为单位,实行包宣包教责任制,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庭、学校包老师、老师包学生、乡镇包村居、村居包居民。形成层层包宣传,层层包健康教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宣传格局。确保人人尽知,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四)严格考核奖惩。创建卫生城市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市创卫工作的成败,市创卫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建宣传工作进行督考核,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六)各责任单位务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及时上报市创卫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