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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8-17 15:53:22 来源: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空港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山南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山南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已经山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山南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山南市将以加强服务为中心,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有效解决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切实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六个走在全区前列”,制定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山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部门积极参与并承担相应职责。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比照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营商环境领导工作小组每月定期统筹协调、调度推进营商环境工作。(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二、落实“四个最优”。

1.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减少企业开办和办事成本。优化审批流程,提速审批时限。(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强各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深化一次办理、一网办理,做好资源配置工作。(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强化风险防范,加强监管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工作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完善法治保障,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认真落实自治区即将出台的《西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支持民间投资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优化政务服务。

1.制定并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和指南,提升政务服务的规范性和便利性,实行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制度。落实《西藏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暂行办法》,全面梳理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全力推动容缺受理暂行办法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推行电子政务,加强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西藏政务APP推广应用,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加强政务服务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政务服务的监督和评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保障发展用地。规划合理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合理配置发展用地。合理用地评估,对可用土地进行评估,包括土地质量、可持续开发能力和环境影响等因素,确保用地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采取措施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推广高效节约用地的技术和模式,鼓励土地多功能利用,避免浪费和不当占用。优化土地保障政策,鼓励土地供应多元化,服务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缓解劳动力短缺。加强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力的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制定并实施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来本地区就业。加强跨地区劳动力资源协作,实现劳动力的有效配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降低经营成本。

1.优化实施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减少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盈利能力。(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加强供应链管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完善资金支持政策,落实落细自治区、市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对企业的支持政策。落实落细中央赋予西藏特殊金融优惠政策,合力推动贷款贴息等支持机制,减轻企业融资压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山南中心支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七、强化招商引资服务。落实招商引资政策,完善优惠措施和政策支持,吸引外资和项目,确保2023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60亿元。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提升团队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招商引资服务机制,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招商引资考核,实行奖惩制度。(牵头单位:市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强化金融服务。完善政银合作、银企融资对接、银担合作等机制。持续用好政银企合作机制,切实解决融资问题。丰富信贷方式及产品,督促辖区银行加大纯信用信贷产品的推广应用。引导商业银行主动加强与融资企业的沟通对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商务局、文化局、旅发局、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税务局、人行山南支行,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九、打通招标堵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完善招标规则和程序。加强招标监管,防范和打击招标欺诈和串标行为。提升招标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廉洁意识,确保招标结果的公正和透明。压减办理时限,科学高效推动项目预约进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行业监管部门,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推进政策直达。建立政策宣传和解读机制,确保政策的准确传达和理解。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健全政策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和解决企业和群众的问题和意见。(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十一、强化督促落实。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一号归集、一号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各项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定期通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达成目标。(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山南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难点、痛点,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和行动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3〕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山南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全面对标先进省份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进理念及创新实践,聚焦“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服务最好”目标,努力打造利企便民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任务:以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政务服务不优、企业资金短缺、监管效能不高、法治环境待提升、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难、政策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质量等八项工作措施为主要抓手,全方位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走在全区前列。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健全招商引资体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绿色工业、文化旅游、现代服务、特色农牧业、边贸物流、绿色矿业等“七大产业”,助推山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聚焦最优目标。聚焦国家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对标国内先进水平,围绕营商环境指标优化提升,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各方期盼,以提升服务为牵引、政策落实为抓手、公平规范为目标,高位推动、创新促动、条线带动、政企联动。

——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强化针对性措施,解决难点、打通堵点,消除壁垒、扩大开放,公平竞争、合规执法,激发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实现营商环境大改善。

——确保重点突破。紧密结合山南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匹配安排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着力解决惠企政策知晓度低、企业群众办事难、招投标领域问题反映强烈等问题,在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打造包容普惠创新环境等关键环节上重点突破。

——加强系统落实。统筹推进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各领域扩大开放,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落实“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巩固以往相关专项整治和行动工作成果,攻坚推进年度重点工作,全面强化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营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环境

1.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各部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共享壁垒,主动与自治区、国家平台融合对接。制定《山南市“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考核办法》,强化数字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实现“网上办”“一次办”。设立“帮办代办”服务窗口,编制事项清单,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形式下沉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就近办理。梳理开展“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清单。开发政务服务掌上APP,汇集更多应用场景,提升“掌上办”服务水平。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办理地点、办理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不定期更新并公示公开。(牵头单位:市便民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简化税收政策申报流程。依法简化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贯彻落实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税费支付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实行“一网、一门、一次”办税,持续加强电子税务使用推广,持续优化税务注销办理。推进“移动办税”服务,办税人在移动端可办理信息交互、发票查询、催报催缴、涉税提醒、预约服务、移动办税、涉税查询、税务影像等业务。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将纳税人在新办税时涉及的网上办税服务厅开户、登记信息确认、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名办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和发票领用等10个事项整合为整体套餐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建设“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受理”模式,推行线上统一申请、部门并联审核、线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的便民服务模式。全面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至5个工作日内,其中异议、查封、抵押权注销登记等即时办结,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个人)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单位)5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实现涉企转移登记(除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外)免收登记费;定期公开不动产交易官方统计数据;探索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宗地图可视化查询,实现在电子地图上依法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限制状况、宗地图等信息。(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便民服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全面兑现惠企政策。梳理已公布的惠企政策,形成优惠政策清单,大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线上兑现”,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应用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对于政府专项资金补贴、重点项目支持等确需企业申请的惠企政策,合理设置并公开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材料、办事流程,邀请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围绕惠企政策申请流程、操作指南等开展政策解读,加快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完善各县(市、区)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企业需求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加快构建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精简办事流程。按照减办事环节、减申报材料、减审批时限、优服务保障的要求,大力开展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以此缩减办事流程和时间。凡是自治区没有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山南市也不审批,持续推进“先照后证”“照后减证”,动态推进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力争做到审批事项最少;全面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对标先进省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力争做到审批时限最短;深入推进“容缺受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只跑一次”审批便民化改革,加强各系统(平台)互联互通,深化“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力争做到审批流程最优;深化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狠抓落实、利企便民,力争做到审批服务最好。设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实现企业开办“一窗综办”。(牵头单位:市便民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经信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林草局、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落实业务综合授权“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对“办不成”的事项一律实行平台监管、政务督办。加快推进邮政免费寄递业务进驻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为用户提供证照、证件寄递服务,提升服务效率。推进免费拍照、免费刻章、免费复印等免费业务。推进政务服务效能监察,设立监察员,每日查看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收到的咨询投诉建议,及时提醒各部门各单位处理。(牵头单位:市便民服务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规范招投标市场管理。执行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招投标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处理。强化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投标条件,明确制定澄清条件的轻微偏差标准,压减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全面实行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加快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推进专家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工作。推进招投标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以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营造规范有序建设环境

8.简化用水用电报装程序。精简优化用水用电审批资料,提高价格透明度,完善用水用电报装咨询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及互联网等服务渠道,方便用户申请水电报装服务,同步加强服务人员管理,报装服务人员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打造办事材料更简、办事效率更高、办事体验更优的供水供电服务。将用水报装流程压缩为网上申报、合同确认2个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不含外线工程审批时间),无外线工程的用水报装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从报装申请到装表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25个工作日以内;将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20个、15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的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住建局、国网山南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便民服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来水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精准高效保障项目用地。按照自然资源部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有关规定,探索产业园区内简易低风险工业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和多图联审前置预先服务,推行“拿地即开工”。探索以信用承诺制为切入点的“标准地+承诺制”审批服务模式。推行“按图索地”,建立项目落地保障机制,实行项目跟踪服务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许可、要素保障、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问题。(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流程。精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分级监管制度;制定并联审批具体措施和办法,实行“多评合一”,将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评估事项纳入“统一受理、统一评审、同步审核、统一审批”范畴,采取“先评价、后审批”的工作流程,组织各职能部门及专家共同参与现场勘验和评审,实行联合验收全覆盖。压缩办理建筑许可时限,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占路许可等业务通过网上并联审批、限时办结。降低办理建筑许可费用,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补偿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办理工程审批费用标准的宣传力度。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容缺受理管理办法和进一步扩展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推行施工许可告知承诺;开展责任保险试点,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保证工程质量。(牵头单位:市便民服务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11.继续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业务便利度。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将初审与核审整合为一个审批环节,实现“审核合一”,企业开办必备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加快实施行政审批数字化转型,推行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以自动化提升办理效率。加大企业开办线上流程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手册、专栏、门户网站公开等形式,指导办事人员进行线上办理。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印章,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探索编制‘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采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有效分离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功能。压减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成本,切实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容许申请人承诺延后补正,以边办理、边补正先予以受理审查,材料齐全后当即核发营业执照或办结文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市场主体注销“一窗申请、一网通办”,注销公告期由45天缩短至20天。(牵头单位:市便民服务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包容普惠创新。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升市场开放度。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力度,实施创新主体增量提质计划,力争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5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入库10家。编制产业链全景图、产业发展路径图和招商引资指导目录,绘制《山南市招商全景地图》,引入特色龙头企业、领军企业、引进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1-3家。培育和发展数字经济,实施数字赋能计划,全年建成5G基站100个以上。加大对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和管理,提升科技服务业水平。优化人才引进、培养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和援藏省市高校、科研院所培养人才作用,为企业提供“订单式”培训,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加强领军人才培养开发,选派优秀人才赴区外进修学习,提升山南市人才质量。落实好《山南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鼓励、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山南建功立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给予人才一定的财政补贴。(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体系监管。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梳理信息公开审批流程,简化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双随机抽查检查和行政执法案件保持100%公示。加强全流程信用监管,注重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建设工作,建立重点领域“黑红名单”,将信用承诺嵌入西藏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引导企业诚信自律,鼓励企业重塑信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全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劳动纠纷“一站式”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充分利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预警监控功能,加强工资支付监控。加强就业服务,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发挥公共就业平台作用,打通就业者和用工单位之间的就业信息通道,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聚焦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加大人才引培扶持力度。加大力度做好人才子女入学、医疗保健、配偶就业服务保障,为人才创业就业解决后顾之忧。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农牧民择业、就业意愿;制定年度农牧民转移就业工作重点,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企业需要什么人、我们培养什么人”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农牧民技能培训意愿和企业用工岗位需求后,充实调整培训计划,努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主要瞄准挂毯编织、钢筋工、缝纫工、会计、创业、畜禽养殖、烹调、装载挖机等方面发力。(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营造畅通便利融资环境

15.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建立常态化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和政府银行企业数据共享制度,进一步缩减小额贷款审贷流程。发挥山南市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外部信用信息的对接运用,降低融资综合成本。按照“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要求,在全市金融网点公示中小微企业授信清单、授权清单、尽职免责清单,强化考核督导。深化“民营中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加大中小微企业“首贷户”首贷支持力度。建立企业上市贴身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区位优势、高原特色产业优势和“绿色通道”政策优势,推动我市优质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山南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税务局、市级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拿出“真金白银”对企业进行纾困帮扶。制定出台稳经济促消费相关政策,明确支持领域,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细化措施举措,用“真金白银”兜住民生底线、保住市场主体、稳住经济大盘。纾困帮扶对象重点聚焦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降低成本、刺激消费、保通保畅、复工复产、民生保障等方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山南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市级各金融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营造安全稳定法治环境

1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创新“柔性执法”新模式,依法推动落实“首违免罚、轻微不罚”,让城市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助力推动文明执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部门联动机制,减少执法检查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打扰。加快清理调整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的行为,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执法环境。(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非法集资、高利贷、金融诈骗、制假侵权等破坏市场秩序、影响发展稳定的行为。坚持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合理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合法财产和违法犯罪所得、企业正当融资和非法集资等问题,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安心干事创业。妥善处置涉企案件,优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强化法律法规服务。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扩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覆盖面,减少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行为。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完善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出台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常态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合理界定拖欠行为,对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情况进行梳理摸排,对清欠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实现动态清零。根据拖欠工程款的行业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清欠办法和保障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确保清欠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严格管控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审计局、人行山南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依法提升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加强品牌保护,专注培育非遗和地理标志商标,大力实施非遗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力争每年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项数比上一年增长10%。研究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办法。建立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动,打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组合拳”,共同构建全市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新格局。建立知识产权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依托“双评议”工作机制,鼓励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办理人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参与评议活动,推动社会共治格局构建,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工作,支持企业进行专利质押融资。(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经信局、司法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营造宜居宜业生态环境。

22.倡导绿色生活发展碳汇经济。充分发挥我市在清洁能源方面的优势,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贡献山南力量。严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关,坚决做到“两高”项目和企业零审批、零引进,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牧业、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业等绿色低碳产业,努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区。突出推进固碳增汇,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加强节水城市建设,统筹公共机构节能,倡导绿色生活新风尚。(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林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构筑宜居宜业山南。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固废污染防治,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和土壤保护利用,提高绿色植被覆盖率。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综合立体交通建设,持续完善主城区水电路、交通物流、娱乐休闲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环境,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源头减量、全程分类、末端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不断改善城市环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利局、林草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24.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山南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环境专项组,优化完善机构设置,统筹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一号工程”,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好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推动、亲自把关落实,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继续强化思想认识,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动员社会监督。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发挥社会力量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采取单位推荐、特别邀请等方式,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专家学者、商会(协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媒体记者、群众代表等人员中按程序选聘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30名,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评价、建言献策等相关职责,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2届。特邀监督员主动收集并反馈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制度和规定,实事求是为优化营商环境献计献策。(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强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依托“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查处,坚决整治影响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制约企业健康发展、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对损害营商环境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予以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牵头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强化宣传引导。依托市政府网站和微山南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推介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大力选树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负面案例,不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着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做好督查考核。将山南市优化营商环境考评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加快制定山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考评办法,完善健全监督考评问责体制机制,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抓营商环境和基层干部为营商环境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宗旨意识、监督执法等方面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加大营商环境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明察暗访、专项督导力度,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等方式,对工作推进积极、目标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和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办结时间完成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中、区)直各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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