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高寒家庭生活条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山南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供暖供氧工作,将其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近年来,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抓总,各级住建部门积极配合,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供暖供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供暖建设方面。一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实施海拔3500米以上县城、乡镇供暖供氧工程”。我市2022年以来组织实施了20个高海拔乡镇供暖工程,实现了全市海拔4000米以上乡镇供暖全覆盖。二是2024年1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了调研组赴青海省农牧区开展农牧区供暖调研工作,在全面了解青海省清洁能源取暖规划、电价等政策和青海省农牧区清洁能源供暖技术路线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采用光伏蓄电蓄热、热泵热风机系统、碳纤维发热板等清洁能源供暖的工艺路线,为推进农牧区供暖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根据《西藏自治区海拔5000米以上乡镇农牧区供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市浪卡子县普玛江塘乡清洁能源供暖项目作为第一批乡(镇)供暖试点项目,由浪卡子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实施,供暖范围包括乡政府机关办公楼、宿舍、村委会等。目前,项目已进入收尾阶段,准备开展竣工验收。四是为确保乡(镇)、农牧区供暖有序推进,2025年3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启动开展《西藏自治区农牧区清洁能源供暖专项规划(2025-2030年)》编制工作,截至目前,编制单位正在开展现场调研准备工作。
二、供氧建设方面。一是自201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将供氧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至地市,优先用于高海拔县、高海拔乡镇供氧项目建设,“十三五”以来,累计筹措供氧项目资金20.89亿元。同时,自治区还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保障干部职工用氧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驻村干部及寺管会用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用氧保障政策,干部职工用氧保障经费成功列入财政预算并按年度下达至各预算单位。二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采购了25656台5L便携式制氧机,发放给在编干部职工及西部计划志愿者、乡村振兴专干等15类人员。三是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技术指导下,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各地市供氧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启动山南市干部职工供氧工作,包含所有5000米以上高海拔乡镇,计划以“投建营”或“政府采购”模式实施。目前,正在积极对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争取项目落地实施。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高寒家庭生活条件的提案,虽然我市地方财政财力薄弱,无法实现大面积覆盖,但在编制“十五五”规划时,积极谋划了一批涉及高寒家庭供氧供暖项目,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具体项目有:扎囊县农牧区供氧项目,新建供氧面积约10.45万平方米,采用液氧供氧和分子筛供氧,投资9135万元;浪卡子县农牧区供氧建设项目,新建普玛江塘乡那木其村和打隆镇周边农牧区住户1136户供氧及管线安装,供氧面积约为24.5万平方米。投资4000万元;洛扎县搬迁新村供暖工程,对5个搬迁新村清洁能源供暖进行建设,新建89000平方米供暖,采取片区新能源供暖方式、新建基站10座、设备用房5座,10kV电入地15km及附属工程进行建设,投资12000万元。后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加大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积极谋划筹备其他村居供暖供氧项目,争取将其纳入规划予以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支持,并加快推进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政府督查室 0893-7820138
2025年7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