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旺次仁等2名代表:
关于您们提出的“关于合理确定医院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在职称考试时行政和业务打分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委积极对接沟通市人社局专技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教处,将建议诉求向业务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详细汇报,得到相关部门回复:根据《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西医、藏医药、中医药)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卫办政人发〔2023〕60号)文件要求,医院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专技人员身份)在没有双肩挑、无法达到业务量的情况下可参评卫生管理系列,按照评审细则,提供管理岗位相关证明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两项政策文件为自治区人社厅、卫生健康委2023年面向全区各相关单位进行广泛征集意见,并报国家相关部委同意后予以执行,目前,调整文件进行政策修改难度较大。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0893—7913133。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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