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水利局关于受理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根据《山南市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无证采砂、越界采砂、超量采砂等违法行为;
2.违反采砂作业方式(如禁采期、禁采区作业,使用违规设备等);
3.违法砂石加工(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设砂石加工厂、管理房等);
4.阻碍执法、伪造或倒卖采砂许可证等行为;
5.其他危害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93-7903667;
2.电子邮箱:snshzb@163.com;
3.书信举报:西藏山南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4.当面举报:西藏山南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需如实提供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精确至河段)、作业规模、设备信息等;
2.鼓励提供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3.建议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便于核实及反馈;匿名举报受理,但可能影响反馈效果。
四、受理及处理流程
1.登记受理:举报信息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登记;
2.初步核实: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24小时内开展核查,紧急情况立即处置;
3.立案调查:确认违法行为的,依法调查并固定证据;
4.结果反馈:处理结果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的,处理结果将在山南市水利局官网公示。
五、举报人权益保护
1.严格保密举报人身份及举报内容;
2.严禁任何形式的打击报复,违者依法严惩;
3.举报人可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并提出异议。
六、监督与问责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举报数据,监督处理过程,确保公正高效。
山南市水利局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河道生态安全!
举报咨询电话:0893-7903667
山南市水利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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