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通用版)》(试行版),山南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自治区二医院、山南市人民医院评审专家,于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对曲松县人民医院进行医院等级现场终评审。现场评审曲松县人民医院的基本准入标准和运行标准符合相关要求,终评审结果判定标准达到申请等级医院分数段指标。经山南市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9次党组会研究通过,并于2019年5月31日至6月6日向社会公示后无异议,现确定曲松县人民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请曲松县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县人民医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以评促进、以评促改、评建并举的原则,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持续提高医院质量和安全,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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