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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5-4整改任务销号确认表

时间:2021-11-03 17:59:39 来源: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资源开发行为亟待规范

责任单位

山南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人

马小强

联系电话

0893-7825076

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整改措施

  2019年3月30日前制定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对相关县(区)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推进整改不力,或因监管不严仍出现新的生态破坏事件的县(区)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县(区)责任人责任。

整改完成

情况

  1、督促华新水泥厂、西藏矿业、江南矿业、华钰矿业、措美龙华矿业、加查博盛矿业等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2.选择罗布莎和华钰矿业为试点,正在编制《山南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通过“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方式,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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