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自治区和我市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地见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工作成效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利用好干部职工大会的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文件,加强自身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意识,提升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能力。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2023年,开展专题法治讲座2次,年度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5次,其中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专题研讨1次。
2.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时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体系指标,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按照《山南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山党发〔2023〕2号)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
3.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优化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内部审查程序,完善集体决策机制,简化办事流程、制定办事指南、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做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完成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60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47个,完善网上登记备案565个;完成《羊卓雍错旅游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3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完成边境4县共13个环评审批分类改革试点项目,其中降级7个、豁免6个;完成63家单位排污许可证延续、变更、申请办理工作以及20家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营商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4.依法防控环境风险。一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共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9个,目前着手准备2024年度核与辐射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全市无辐射事故发生。二是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调查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共处理环保领域内的举报转办线索31起,其中处理“12369”举报热线26起,“12345”市长热线转办3起,市政府信息技术中心交办1起,市公安局交办1起,办结率100%。积极妥善解决群众信访环境问题,按时办结来信来电来访,防止矛盾激化、信访升级。
5.依法履行职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修改完善印发了《山南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山南市雅砻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实施工作方案》和《雅砻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演练工作手册》,《山南市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山南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山南市进一步深入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文件,为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制度基础。截至目前,完成89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整治率达100%。对84个乡镇级水源地(其中集中式水源地10个)开展全面排查;对我市3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共计9条检测线实时监督,累计检测机动车尾气39612辆次,遥感检测312508辆次。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22家,重点加强废机油、医疗废物、过期农药、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处置危险废物633.08吨,焚烧处置医疗废物235.35吨。坚持每月空气质量检测指标对比,及时掌握空气质量动态。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5%,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主要江河、湖泊和地表水达到国家Ⅲ类及以上标准。编制《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项目实施方案》,重点排查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督促华钰矿业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重金属排放现状评估,完成隐患排查“回头看”50%的任务。印发实施《山南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山南市“无废城市细胞”建设鼓励办法(试行)》,制作“无废”宣传牌,鼓励引导“无废学校、无废医院、无废工厂、无废机关、无废景区、无废社区、无废农场”等“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申报创建“无废机关”“无废工厂”“无废矿山”等9类单位共39家。印发《山南市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在羊湖和雅砻河重点流域首次开展新污染物监测,同时开展7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新污染物监测。加强危废监管,指导并监督转移废机油、医疗废物、过期农药、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处理。
6.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山南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共2件,其中启动阶段案件数1件,评估阶段案件数1件,已完成案件数1件。
(二)相关任务完成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集体学习的契机,学习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带头贯彻法治促生态保护工作开展的理念。充分利用好干部职工大会的契机,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尤其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法规文件,加强自身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法治意识,提升用法治思维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能力。各相关科室利用外出检查的机会,积极向企事业单位、个体户及其他组织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开展企业环保管理培训会、网格化工作培训会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等,规范企业环境保护管理行为,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结合“生物多样性”“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常态化配合开展生态环境公益环保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增强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2.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合同规范性审查工作要求开展合同审查。截至目前,共审查行政合同4件。落实重大行政行为法制审查制度。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单位法制审核、法律顾问、司法局审核的管理机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征求外聘法律顾问、市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处的审核意见,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各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通过现场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在线监控、电力环保大数据、无人机监管执法等方式,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2023年度,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6份,立案查处企业12家,处罚金额288.1395万元,查封扣押1起,召开4次案件审查委员会议。其中,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起,开展柔性执法,实施帮扶指导。二是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把执法大练兵作为促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贯穿执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将其无缝对接到各项日常工作、专项行动中,实现以训促战、以战促训,切实提升执法队伍能力。采取组织培训等多种方式,积极学习环境保护新法新规新标、在线监控设施监管、案件办理质量、环境风险防控、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知识,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依法在局官方平台上设立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内容,全面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率达100%。
5.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我市生态环境重大执法决定标准,规范法律文书格式。聘请湖南和泉正律师事务所彭畅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每个环节推行审核制度,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
6.持续强化法制审核和合法性审查。我局持续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三级法制审核,强化每个案件每个环节法制审核责任。同时,继续推行重大行政决定、规范性文件出台、涉及公平竞争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为我局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行为把好法制审核关,守住最后一条底线。
7.建立定期案卷评查制度。在10月份开展全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范围为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以法制建议函的形式列明评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下发给各分局,要求其尽快整改,同时及时通报案卷评查结果。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基层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纵深推进,各类专项督查、现场监管也日益增多,目前,执法队在编人员较少,加之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影响,执法力量与当前执法任务不匹配。
(二)执法业务能力仍需提高。随着国家对依法治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新形势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空前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环境纠纷日益增多。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加之环境保护法律众多,对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不深、理解不透;执法尺度、理念把握不准;证据、程序意识不够;裁判意识不足,与当前工作需要还有差距。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山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了局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法治建设直接负责人,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同时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按照《山南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的职能,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要点,切实履行法治生态保护职责。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环境法治宣传力度。持续加强新颁布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环保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不断提高社会、工业企业、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两法衔接”。进一步加大环境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的力度,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及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发现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有力震慑违法企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推进案卷评查制度,加强对各派出机构生态环境执法检查的监督,从严审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提升。
(五)抓好宣传引导,巩固建设效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载体,各种宣传途径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企业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强化现场执法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深入开展法治警示教育,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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