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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7号(政类00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4-08-12 12:02:23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索朗平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城区失地群众购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养老保险政策实行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缴费档次范围为200元至5000元。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群众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所选择的缴纳档次比较低,按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选择最高缴费标准5000元,可享受政府补贴300元,缴费年限满15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继续缴费。

在我区就业的年满16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所需费用个人承担。城区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社区)可以通过鼓励开展集体补助,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可以设立基础性、普惠性补助,对参保年限长、缴费档次高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感谢您对我市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局0893-783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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