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山南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数据表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2023年度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表一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山南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填表时间:2024年1月20日
序号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撤销许可的数量0 | |||
申请数量1857 | 受理数量1857 | 许可的数量1857 | 不予许可的数量0 | ||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 |||||
1 | 326(车辆) | 326 | 326 | ||
2 | 1531(资格证) | 1531 | 1531 | ||
合计 | 1857 | 1857 | 1857 | ||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 |||||
1 | |||||
合计 | |||||
总计 |
说明:
1. “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
2. “受理数量”、“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的数量”、“不予许可的数量”。
第三部分 表二2024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填表时间:2024年1月20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备注 | ||||||||||||||
警告 | 通报批评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降低资质等级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 责令停产停业 | 责令关闭 | 限制从业 | 行政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 |||||||||||||||||
1 | 0 | 0 | 118 | 118 | 15.42 | ||||||||||||
2 | |||||||||||||||||
合计 | 0 | 0 | 118 | 118 | 15.42 | ||||||||||||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 |||||||||||||||||
1 | |||||||||||||||||
2 | |||||||||||||||||
总计 |
说明:
1.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2. 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驱逐出境等。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 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5)暂扣许可证、执照,(6)降低资质等级,(7)吊销许可证件,(8)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9)责令停产停业,(10)责令关闭,(11)限制从业,(12)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5. “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表三2024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填表时间:2024年1月20日
序号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宗)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宗) | 合计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
(一)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 | ||||||||||||
1 | 0 | |||||||||||
2 | 0 | |||||||||||
3 | 0 | |||||||||||
4 | 0 | |||||||||||
合计 | 0 | |||||||||||
(二)本单位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 | ||||||||||||
1 | 0 | |||||||||||
2 | 0 | |||||||||||
总计 | 0 |
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 “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 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 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 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 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4.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2024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填表时间:2024年1月20日
序号 | 行政检查 | ||||
次数 | |||||
出动执法人员(次) | 出动执法 车辆 | 盘查车辆 (车次) |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线路(次) | 取缔非法团体(个) | |
659 | 365 | 480 | 324 | 0 |
说明: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 1 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 1 次。无特定对象的日常巡查,按出动次数计算,出动 1 次计为 1 宗检查。
第二部分 交通运输部门2024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1857宗, 予以许可1857宗。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1857宗, 予以许可1857宗。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数量为0宗, 予以许可0宗。
2.(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0%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 0%。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3.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 0%;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申请总数为 118 宗, 罚没金额 15.42万元。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118宗, 罚没金额15.42万元。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为 0 宗, 罚没金额0元。
2.(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 宗,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 0宗,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 0%;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 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 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3.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宗,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0宗,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0宗。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0宗。
2.(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 宗,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 %。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 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 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2)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 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 0%,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其中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3.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 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 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其中:(1)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 宗,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2)受委托实施的、以委托单位名义作出的,2024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 0宗, 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 %, 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10次。 本部门2024年度出动执法人员659人次,执法车辆 365 车次,盘查480车次,检查42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查38班次线路班车,取缔0各非法团体。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 0 %,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本部门2024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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