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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5-12-30 11:13:17 来源:山南市统计局 作者:

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及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统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中央、区党委、市委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以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为核心,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完善统计法治体系,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努力提升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现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学习会、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统计法治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今年以来,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8次。

(二)坚持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印发《市统计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职责清单》,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法治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进展,确保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法治专题会3次,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1次。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根据市“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及自治区统计局法治工作部署,制定印发《2025年山南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二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本单位权责事项和服务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力。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在重大事项合同签订等环节及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有效的文件,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及区统计局法治机构备案审查,定期开展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新修改《统计法》不符或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干预司法活动。六是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队伍机制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壮大统计执法队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区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开展市级统计执法资格考前培训。2025年全市11人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6人取得执法资格,通过率全区第一,统计执法力量稳步增强。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山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山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山南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做到提前下发执法监督检查通知书、填写送达回执,亮证执法且保证2人以上,认真核查数据、台账,填写资料清单,审核重大执法决定,用文字和照片、记录仪等设备记录执法全过程,并按要求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障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有序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制定《2025年山南市统计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6家企业的“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其中规上工业1家、规上服务业1家、限上贸易2家、资质建筑业2家,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现象。四是参照执行《西藏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初次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抓住关键节点,利用4·15”国家安全日、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机,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全年累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二是面向重点对象,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分类宣传。通过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部门、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统计法治要求和责任;结合日常统计调查和执法检查,向调查对象讲解如实提供统计资料的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今年以来,全市统计系统推进统计法进党校16次,市统计局推进统计法进部门8次。三是以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为契机,由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县(区、市)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四是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发布法治信息、解读政策法规、曝光典型案件,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健全联动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山南市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主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审计、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统计监督质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认真执行“一票否决制”,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单位统计工作情况。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需进一步加强。部分部门、企业对统计工作的复杂性、专业性认识不足,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解和支持有待加深。在营造全社会尊重统计法律、信任统计数据、配合统计调查的良好环境方面,仍需持续努力。

(二)统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突出表现为缺少专业法制审核人员统计执法持证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应对处置各种疑难、复杂工作的能力和办案水平不够

(三)统计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统计工作难题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部署。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召开局党组法治专题会3次,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1次,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研究制定《市统计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职责清单》

(二)深化依法统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贯穿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完善覆盖统计数据采集、处理、审核、评估等全流程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切实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高质量的统计监督与服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信息基础。

(三)持续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扎实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2025年全市共11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其中6人取得执法资格,通过率居全区首位,有效充实了统计执法力量,提升了政府统计领域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协调推进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把新修改《统计法》等列入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等载体作用,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生态。同时加强自身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扩大)会学习计划,全面加强单位干部职工自身法治素养。

(二)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数据核查、执法检查、上门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送法入企”宣传活动,“零距离”向企业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同时,针对企业统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提供专业指导,帮助企业规范统计行为,有效提升企业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做好常态化日常普法和重要节点制度化普法宣传工作,推动统计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统计、知晓统计法律法规、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三)着力加强统计监督。一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主动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追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持续释放越往后执法越严的强烈信号,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生态。二是坚持严格规范与暖心服务并重,既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又要主动做好业务指导服务,帮助基层统计对象和统计人员提升业务水平,实现以执法促规范、以服务促提升,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锻造一支高素质统计法治队伍。联合市、县统计执法力量,通过实战化锻炼、专业化培训,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干部发现问题、做实证据、履行程序、应急处突的能力素养,不断提高统计法治队伍综合素质。鼓励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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