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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时间:2025-01-22 22:17:42 来源:山南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2024年以来,山南市医疗保障局开展行政执法共计2次,其中行政处罚0次、行政强制0次、行政给付0次、行政奖励0次和行政检查2次,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年度行政检查详细情况公示如下。

一、对早康诊所开展行政检查

执法对象:早康诊所

执法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核查山南市医院职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结算数据异常情况的函》

执法结果: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门诊类)》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经我局2024年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一是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二是追回违规费用24708.25元;三是责令抓好整改落实。

结果公示:通过“山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中止早康诊所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二、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年终考核

执法对象:市区37家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定点医院10家、定点诊所6家、定点零售药店21家)

执法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和《西藏自治区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

执法结果:定点医院中,8家得分在90分以上,2家得分在80—89分之间;定点诊所中,2家得分在90分以上,4家得分在80—89分之间;定点零售药店中,17家得分在90分以上,4家得分在80—89分之间。按照协议规定,对定点医院、定点诊所: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返还年度剩余保证金;得分在80—89分(含80分)的,返还年度剩余保证金的85%。对定点零售药店: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返还年度剩余保证金;得分在80—89分(含80分)的,返还年度剩余保证金的95%。

结果公示:面向全市医保部门和各定点医药机构下发《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3年度年终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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