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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三部地方性法规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3-05-01 19:10:00 来源:山南网 作者: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4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姜艳红,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陈孝沾介绍《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和《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三部地方性法规有关情况。

陈孝沾介绍,《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已经2022年10月11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已经2022年11月3日山南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并经2023年3月31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还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呢?

三部《条例》的出台背景:

制定《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的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将自治区、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政策和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的背景。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沙棘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制定《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的背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立法尝试,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的具体体现。

三部《条例》的制定过程:

(一)《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是由市政府提出法规议案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市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赴12县(区)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分别对条例进行了四次审议,并在第七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前,报请市委审定,形成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的《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

(二)为制定好《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该条例于2022年6月下旬和10月上旬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第七次会议两次进行审议,并在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前,报请市委审定,形成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的《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

(三)《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是山南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重要立法项目,是由主任会议提出法规议案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2022年1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山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的请示》。2022年6月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了雅鲁藏布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共同开展法规起草工作。2022年7月下旬,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持召开雅鲁藏布江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立法第二次联席会议,明确立法起草工作专班再集中对法规进一步修改完善。2022年8月初,立法起草工作专班赴日喀则相关区域实地调研,最终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22年8月上旬、9月下旬、10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党政网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书面征求援藏省市人大常委会以及我市“一府一委两院”、12县(区)和市(中、区)直各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同时以书面形式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2022年10月上旬、11月初召开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前,报请市委审定,最终形成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的《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

三部《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

条例分为总则、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治理、服务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三条。

(二)关于《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

条例共14条:主要就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原则、规划和经费保障、保护体系、宣传教育、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三)关于《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

条例分为总则、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绿色发展、跨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五十条。

记者问答

西藏日报社驻山南记者站记者提问:请问,制定这三部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什么?

答:制定《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沙棘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积极推动作用。

西藏日报社驻山南记者站记者提问:《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是山南牵头同拉萨、日喀则、林芝三市对雅鲁藏布江流域用共同的条例方式进行立法保护的,这一共同立法创举在西藏尚属首次。请问,这一创举有什么样的考虑和安排?

答:一、这是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的需要。区党委和市委主要领导就生态环境保护、雅鲁藏布江流域治理等提出了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

二、这是针对雅鲁藏布江流域的特殊实际,山南、拉萨、日喀则、林芝四市共同立法保护雅鲁藏布江流域的需要。

三、制定《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是全区首次实施区域共同立法的一次有益探索。

山南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作为山南首次为单一树种保护立法的条例,请问有哪些特点?

答:一、坚持科学立法,通过立法调研、实地考察等形式,广泛汇集各界意见,形成高质量的条例草案文本,并获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顺利通过。

二、明确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多部门保护原则,明确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沙棘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沙棘林保护和管理相关工作。

三、建立保护制度,确定了不同种类、不同树龄的保护范围划定标准,为保护沙棘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制定《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这样一部地方性法规,请问基于哪些方面的想法?

答:一、新修订的立法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条例的制定切实将新修订的立法法应用于立法工作实践中。

二、条例的实施有利于把我市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有利于用法律的刚性推进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各项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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