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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5-5)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0-12-19 12:11:05 来源:山南市水利局 作者:

反馈问题

资源开发行为亟待规范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各县(区)

责任人

渠伟、旺青,各县(区)主要负责人

整改目标

加强河道采砂的有效管理,杜绝乱采乱挖现象,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整改措施

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山南市规范砂石开采的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3号),2019年3月30日前全面摸排全市砂石场开采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加强对新建、延续的砂石场、临时取料场以及加气砖场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出现乱采乱挖、生态破坏及降尘措施不力的砂石场进行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或关停。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18年11月初,由市水利局、国土局组织对全市采砂、采石场开展摸排工作,对雅江沿线河道采砂情况以山南市雅江沿线砂石场实地调查情况报告(山水字﹝2018﹞238号),并针对存在问题,向11县(区)人民政府发送《关于整治县域内河道砂石场意见的函》要求整改。累计下达7份关停通知书、14份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关停8家砂石场,进一步规范了河道采砂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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