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方法》有关规定与要求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通知》(藏环办〔2022〕1号)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西藏自治区山南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满前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据,逾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908932442
附件:山南市2023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