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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适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的公告

时间:2024-10-30 10:59:3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用)》,我局直接适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不再另行制定相应行政裁量权基准,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用)》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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