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用)》,我局直接适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不再另行制定相应行政裁量权基准,特此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用)》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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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试用)》,我局直接适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不再另行制定相应行政裁量权基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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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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