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藏政办发〔2019〕57号)、《西藏自治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山南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山南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现予以公开。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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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西藏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藏政办发〔2019〕57号)、《西藏自治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山南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山南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现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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