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4年版)》,我局直接适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不再另行制定相应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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