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南市主要河流、湖泊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域标准要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表2中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和表2、表3标准限值。比例为100%;山南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99.7%;声环境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土壤环境质量处于安全水平。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环境质量。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38个,其中,河流型监测断面(点位)34个,湖库型监测点位4个;其中,“十四五”国家网地表水监测(点位)8个,区控(环保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34个。
2024年,全市3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总体水质达到规定的相应水域标准。(其中Ⅰ类占17.5%、Ⅱ类占32.5%、Ⅲ类占50%)。
国控监测断面(点位):全市8个“十四五”国家网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域环境质量标准。
区控监测断面(点位):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GB3838-2002)、《地表水》全市34个区控(环保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监测断面(点位)占100%,其中Ⅰ类占20.6%、Ⅱ类占29.4%、Ⅲ类占50.0%。
注:雅砻河、羊卓雍措受自然因素导致本底影响,部分水质监测指标异常,扣除本底影响后,其余水质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规定地表水水域限值要求。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全市共布设2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个共8个取水井,均为地下水类型;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6个,地表水类型11个,地下水类型15个。
2024年,全市启用的29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占100%。
二、大气环境
2024年,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全市二氧化硫(SO2)、臭氧(O3)、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均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
一氧化碳(CO)
臭氧(O3)
三、声环境
2024年,山南市开展了声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注:乃东区为自动监测,其余11县(市)均为手工监测数据)。
功能区声环境:2024年,山南市各类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100%。1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46.8分贝和33.7分贝,达标率均为100%;2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0.2分贝和39.8分贝,达标率均为100%;3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3.0分贝和42.0分贝,达标率均为100%;4a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4分贝和40.8分贝,达标率均为100%。
区域声环境:昼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5.7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夜间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45.1分贝,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三级。
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2.6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2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一级。
四、土壤环境
2024年,全市45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一般风险监控点位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管制值。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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