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山南市主要江河、湖泊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相应水域标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3.3%。
一、水环境
1~3月,山南市8个“十四五”国家网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和34个区控(环保考核)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监测结果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点位)占比97.4%,较上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其中雅砻河泽当断面因本底pH超标,水质为劣Ⅴ类。
1~3月,山南市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2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大气环境
1~3月,山南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90天,其中,优良天数为84天,轻度污染天数5天,重度污染天数1天(因沙尘天气影响),优良天数的比例为93.3%,较上年同期下降5.6个百分点;污染天数占有效监测天数比例为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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