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一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其作出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之规定,我局对西藏浪卡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情况,现予以公开。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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