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向我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移交,关于某商行销售的品牌洋酒涉嫌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线索。我局执法人员向该品牌洋酒厂家授权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进行协助调查,同时,联系某公司对该产品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复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某商行销售侵权洋酒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侵权洋酒,没收侵权洋酒46瓶。
为进一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侵权洋酒流入我市市场。我局依据前期查处侵权洋酒案的相关鉴定资料,联合市公安局对市区内的酒类销售店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共检查酒类销售店16家,没收侵权洋酒26瓶,货值3000余元,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我局执法人员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向销售单位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酒类市场的整治工作,强化我市酒类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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