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招商引资 走进山南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食品药品

全面开展市局食品经营主体普查工作

时间:2019-05-28 10:50:30 来源:山南市工商局 作者:

为进一步摸清市食品经营主体实有底数和经营状况,全面掌握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区食品经营主体普查工作的通知》和《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食品经营主体普查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食品经营主体普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普查食品销售主体(含小作坊、小摊贩)3707个,餐饮服务主体(含学校食堂)3476个。

此次普查采取了三种方式:一是普查全覆盖全面普查火锅、串串、麻辣烫、冒菜店、中餐店、甜茶、藏面馆店、咖啡、面包、甜点店、清真店等餐饮服务类;网络餐饮,商场超市、农产品市场、食杂店等食品销售类;无经营许可证或属于“三小一摊”类;通过核查上述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名称、法人、许可证情况、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场所、经营种类、实施明厨亮灶情况、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在的风险隐患等方面,确保普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全覆盖。严把经营主体资质关。结合许可数据库现有信息,对全市食品经营户进行了主体资格排查,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检查,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主体资格登记不全,未及时变更的商户进行现场宣讲引导工作,要求商户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及补齐相关资料,规范许可管理;严把经营主体资质关。三是全面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以主体普查为契机,对辖区普查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及时有效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条件与经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通过普查大部分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但也发现不少问题:(一)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不高,普查发现很多食品经营主体户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知识欠缺、食品安全还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二)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终止后按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情况时有发生。(三)食品经营主体准入门槛低,食品经营者及消费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餐饮行业硬件设施差,大部分餐饮单位小食杂店从业人员存在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或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现象,也未能提供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和相关进货票据,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经营现象屡禁不止,销售过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