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授权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进行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执法稽查的规范性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乃东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并指导其他各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负责查处乃东区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和督办各县大要案件。协调跨县(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授权协调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和专利知识产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职责。建立全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我市药品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措施。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十三)负责医疗器械零售、批发许可,药品零售许可、核发西藏自治区医疗机构藏药制剂调剂使用批件。负责药品批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核发前的初审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含医疗机构制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十六)负责执业药师资格准入管理。监督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变更和注销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理并监督实施。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十九)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配合做好标准化国际合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二十二)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二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协调配合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二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十六)负责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
(二)内设机构
1、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内设17个行政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工人事科、财务装备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和监督抽查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协调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
2、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直属机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下设内设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3个正科级机构,其中事业编制15个,专门用于行政执法,实行单列管理,科级领导职数6名。事业机构山南市综合检验测试院、市场监督执法保障和调度中心三定未下达。
第三部分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机构改革原市工商、质监、食药监合并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68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6.08万元,上年结转492.87万元。支出3140.12万元,包括: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来分:工资福利支出2501.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8万元、资本性支出115.63万元。结转下年度548.8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68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6.08万元,上年结转492.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主要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类。当年支出决算数为3140.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7.55万元,占决算总数的78.5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74万元,占决算总数的7.5%;医疗卫生支出为122.7万元,占决算总数3.8%;住房保障支出为基本支出306.43万元,占决算总数的9.63%;其他支出4.7万元,占决算总数的0.5%。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467.55元。其中:
(1)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18万元。
(2)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支出0.26万元。
(3)行政运行(项)支出2154.37万元。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6.76万元。
(5)市场主体管理(项)支出44.58万元。
(6)市场秩序执法(项)支出7.84万元。
(7)质量基础(项)支出10.04万元。
(8)药品事务(项)支出5.2万元。
(9)医疗器械事务(项)支出47.3万元。
(10)质量安全监管(项)支出46.32万元。
(11)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8.12万元。
(12)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115.5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为238.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122.7万元,其中: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94.5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06.4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90.8万元。
(2)城乡社区住宅(款)共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115.63万元。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4.7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基本支出数为2695.33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2501.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38.89万元、津贴补助56.31万元、年奖3.3万元、伙食补助94.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8.74万元、医疗保险94.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2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9.76万元、住房公积金19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6.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8万元,其中:办公费19.58万元、印刷费2.7万元、水费2.74万元、电费11.63万元、邮电费6.59万元、取暖费6.48万元、差旅费20.64万元、维修(护)费1.09万元、培训费6.12万元、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工会经费2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08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08万元。
四、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决算项目支出数为444.8万元。1、商品和服务支出329.17元,其中:办公费1.87万元、印刷费71.82万元、咨询费15.78万元、差旅费12.29万元、维修(护)费11.41万元、培训费4.7万元、专用材料费0.35万元、劳务费0.81万元、委托业务费84.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48万元;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15.63万元,其中大型修缮115.63万元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总数为40.48万元。
1、我单位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1.21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27万元。
六、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6.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40.12万元。
七、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68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6.08万元,上年结转492.87万元。
八、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当年支出决算数为3140.12万元。结转下年度548.8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为157.46万元,其中:办公费19.58万元,占比12.5%;印刷费2.7万元,占比1.71%;水电费2.74万元,占比1.74%;电费11.64万元,占比7.39%;邮电费6.59万元,占比4.2%;取暖费6.48万元,占比4.13%;差旅费20.64万元,占比13.1%;维修(护)费12.36万元,占比7.85%;培训费6.13万元,占比3.89%;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占比0.7%;工会经费21.07万元,占比13.3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82万元,占比20.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占比9.21%。
(二) 2020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资产原值2336.7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79.25;通用设备548.35;专用设备433.7;家具、用具、装具75.41。以上资产均在使用,无闲置或待报废。实有车辆13辆,均为在编车辆。
(四)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我局政府采购项目2个,包括1.食用农产品抽检及19家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466个批次,52.25万元,由成都海关检测中心承接;2.2020年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委托服务,67.59万元,由湖北省计量院承接。
(五)决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无决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物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
快检车:药品快速检验检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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