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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12 18:45:39 来源:山南市司法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司法局是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市司法局一家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规定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藏、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决策部署。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4.承办市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6.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7.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8.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南片区的组织实施工作。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信息化建设等管理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共有11个科室和1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办公室、法治督察科、立法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科、政治部、社区矫正科。

所属1个事业单位为:山南市公证处

第二部分  山南市司法局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司法局2020年度决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058.4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为1754.74万元,上年结转303.7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基金收入。比2019年增加62.63万元, 同期增加3%,增加原因为:各项社保经费按人数和缴费比例标准明确预算后增加了相关经费。本年支出总计2058.48万元,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00.87万元,结转结余 557.61万元,比上年减少160.13万元,同期减少0.9%,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经费使用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了经费支出,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500.87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661万元比上年减少160.13万元, 减少0.9%,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84.59万元,比上年减少36.42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办公经费使用相关要求,减少了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了办公用品购买数量,严格执行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汇编》的相关标准;项目经费支出147.12万元,比上年减少24.69万元,减少15%,主要原因为2019年、2020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由于管理使用范围模糊,未能有效行成支出,2021年经各方面,有效理解及掌握了该经费使用范畴,经局党组研究、计划,将在2021年底行成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754.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063.31万元,占总收入的 61%,普法宣传收入52.01万元,占总收入的3%,法律援助7.48万元,占总收入的 0.4%,社区矫正收入3.86万元,占总收入的0.2%,其他司法收入321.33万元,占总收入的18.3%,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21.34万元,占总收入的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14万元,占总收入的 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3万元,占总收入的 3.7%,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占总收入的5.4%。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500.87万元,其中司法行政运行支出1052.25万元,占总支出的70.11%,基层司法业务支出0.46万元,占总支出的 0.03%,普法宣传支出52.01万元,占总支出的3.5%, 法律援助7.48万元,占总支出的0.5%,社区矫正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0.53%,其他司法收入支出74.86万元,占总支出的5%,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21.34万元,占总支出的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14万元,占总支出的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2万元,占总支出的4.4%。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占总支出的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行政运行(01)1063.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2.55万元,增加2.4%。主要原因为2020年预算中增设了法制办各业务科室,我单位自2019年开始因机构改革法制办合并到我单位,2020年加入我单位预算,业务科室及人员相应增加,随之业务量也相应增加,固各项经费相应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普法宣传(05)支出5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为普法经费每年按我市人头比列,每年应拨资金54万元,但年底由于决算扎帐,部分未来报销,导致该笔行成结转。

3、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律师公证管理(06)支出9.84万元,与上年增加9.84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经济科目规范化,将公证各项业务经费由其他司法支出调整至律师公证管理费中,故经费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法律援助经费(07)支出7.48万元,与上年减少19.94万元,减少73%(含自治区专项经费4.3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减少原因为2020年法律援助案件量有所减少,案件经费量下降。

5、公共安全支出(204)司法(06)其他司法支出(99)74.86万元,比上年增加46.26万元,增加1.61%,主要增加原因为隆子、错那政法转移支付资金60万元,由于2019年账号提供错误,结转至2021年才进行了发放,固支出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退休2.4万元,用于退休干部住院护理费;(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6万元,用于财政承担本单位养老保险部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7)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1)、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2)、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3)各为0.03万元、0.77万元、3.6万元,增减率与上年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65.52万元,用于医疗保险由财政承担部分;增加主要原因为调入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95.1万元,增加6.27万元,增加11%,用于财政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部分。增加原因为工资缴费基数增加。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0年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6.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3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6.9万元,津贴补贴588.47万元,伙食补助费4.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4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共84.59万元其中办公费11.77万元、印刷费0.52万元、电费7.77万元、邮电费6.92万元、水费2.53万元、差旅费13.7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4万元。

四、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0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1.63万元,相比同期减少61%。下降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接待相关要求,减少了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人数,严格执行了公务接待标准。共接待38次,共计386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俩,为此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与2019年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9万元与2019年同期决算数31.97万元,相比减少9.58万元,相比2019决算同期减少13.5%。减少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公务用车相关要求,严格实行了油料登记制度。车辆编制8辆,年末车辆保有8辆。

五、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058.4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为1754.74万元,上年结转303.7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基金收入。比2019年增加62.63万元,同期增加3%,增加原因为:各项社保经费按人数和缴费比例标准明确预算后增加了相关经费。本年支出总计2058.48万元,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500.87万元,结转结余 557.61万元,比上年减少160.13万元,同期减少0.9%,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经费使用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了经费支出。

六、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754.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收入1063.31万元,占总收入的 61%,普法宣传收入52.01万元,占总收入的3%,法律援助7.48万元,占总收入的 0.4%,社区矫正收入3.86万元,占总收入的0.2%,其他司法收入321.33万元,占总收入的18.3%,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21.34万元,占总收入的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14万元,占总收入的 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3万元,占总收入的 3.7%,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占总收入的5.4%.  

七、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500.87万元,其中司法行政运行支出1052.25万元,占总支出的70.11%,基层司法业务支出0.46万元,占总支出的 0.03%,普法宣传支出52.01万元,占总支出的3.5%,法律援助7.48万元,占总支出的0.5%,社区矫正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0.53%,其他司法收入支出74.86万元,占总支出的5%,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21.34万元,占总支出的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单位离退休)114万元,占总支出的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52万元,占总支出的4.4%。住房保障支出95.1万元占总支出的6.3%。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9万元,比2019年减少36.42万元,减少30%。减少原因为2018年我局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山南市委、政府公用经费使用相关要求,减少了办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了办公用品购买数量,严格执行了办公经费使用标准。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0年我局未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20年12月,我局共有车辆8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0年我局列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1个项目,分别为普法宣传经费、公证经费、法律援助经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费、社区矫正经费、立法经费、行政复议经费、司法装备经费、人民监督员经费、安置帮教经费、人民调解经费。全部经过财政局第三方绩效考核情况评分通过。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他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三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制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6、普法经费:主要是指用于普及宣传法律知识,预防犯罪活动的发生而需要的相关费用。

7、法律援助:是指国家队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按键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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