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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1-09-29 16:44:48 来源:山南市广播电视台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单位构成

单位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决算明细表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公开决算范围单位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参与拟定地方性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和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负责组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检查;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负责寺庙和僧尼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及寺庙员额核定工作;负责寺庙僧尼和经师的培养、教育、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的有关工作;负责宗教领域社会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建议;指导全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5、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组织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活动,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6、协同统战部门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全面落实党的利寺惠僧各项政策;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和宗教活动场所改建或新建建筑物审批;负责对网络宗教事务的管理;配合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辖区内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评选表彰工作。

7、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协调社会稳定工作,协调处置民族歧视、宗教极端等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祖国统一。

8、负责指导管理全市社会宗教用品工作,拟定其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初审全市宗教界人员的出入境有关手续;负责对社会流动从事宗教活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同文化部门对对涉及民族、宗教音像制品物审核及宗教用品(寺庙经书、宗教标识、寺庙学经班教材)的审核。

9、负责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10、配合开展我市涉藏外事外宣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接待国内外民族、宗教团体的来访。

11、配合专门机关揭露打击达赖集团等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破坏活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12、协助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内设机构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7个内设行政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科、民族经济科事务科、民族团结创建科、藏传佛教事务科科、社会宗教事务科、法宣和执法监督科。

内设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山南市佛教协会办公室,为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8名,工勤编制1名;山南市佛教协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2名。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人数57人(含退休15人、公益性岗位3人、佛协组成人员6人),在职人员33人(含公益性岗位和佛协组成人员),占核定编制的93%。

第二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034.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483.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51.3万元,较上年增加221.75万元,增长7.8%;总支出为1822.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12.17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预算收入为3034.66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增加增加221.72万元,增长7.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全年支出共计18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资金1143.15万元,占总支出的62%,项目支出679.33万元,占总支出的38%。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性支出为1025.86万元,占总支出的89%;商品和服务支出72.4万元,占总支出的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为44.89万元,占总支出的4%,

(三)一般公共服务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00.19万元,占总支出 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3.62万元,占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0.06 万元,占 2.5%;住房保障支出类78.6万元,占3.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00.19万元。其中:民族事务1377.34万元占总支出的86%,其中基本支出920.8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正常工资、支持日常公用运转和人员经费;项目支出456.48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工作及专项的业务开展。统战事务支出22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4%,主要用于开展宗教相关工作。

2、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3.6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43万元,占总支出的98%。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2万元,占总支出的2%.以上主要用于我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缴纳部分。

3、 医疗卫生支出50.06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98万元,占总支出的7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08占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78.6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0.1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减少432万元,同比减少21%。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15万元,占总支出的62%,较上年减少42万元;项目支出 679.33万元,占总支出的38%,较上年增加470万元。

1、2020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143.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25.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117.27万元。

2.2020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79.3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47.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服务的补助132万元。

四、2020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4.94万元,其中:1、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相等,无增减变化;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比2019年减少支出1.24万元。我局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执行上级下发公务接待费新标准,严格管理规定,本着厉行节约控制开支,未超出预算标准。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2020年未购置公务用车,为此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与上年一样。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5.33万元,比2019年减少5.67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各项支出管理,完善车辆支出审批。

五、2020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034.6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483.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51.3万元(为各县寺庙维修资金未付完及被银行退回资金),收支平衡。收入由一般预算收入构成,无政府性资金等收入。支出由一般预算收入构成,无政府性资金等支出。

六、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483.36万元。

七、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15万元,项目支出679.33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2020年度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年初固定资产1269.38万元、资产基金为1269.38万元,年末固定资产1305.11万元,资产基金为1305.11万元。比上年增加35.73万元。增加原因2020年12月底其他固定资产如:电脑、桌椅等增加所致。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所有项目都安排了预算绩效。

(四)2020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局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的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财政对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财政拨款。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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