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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决算公开

时间:2021-10-12 09:33:28 来源:山南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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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山南市委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下,领导山南市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一)领导山南各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研究、决定和部署本市检察工作任务,并指导、督促和检查检察工作任务的执行。

(二)依法对山南市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依法对山南市需要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领导本市各县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三)对山南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对本市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各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监督工作。

(四)对山南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对本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各县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工作和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五)依法对山南市刑罚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各县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

(六)依法对山南市民事、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领导本市各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一审刑事判决和本市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八)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领导山南市各县人民检察院的举报工作。

(九)依法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和审核,指导山南市各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技术工作。

(十)分析、研究山南市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防治对策。

二、山南市人民检察院部门构成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包括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一家单位: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社会管理和创新综合治理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法警支队等5个综合部门,侦查监督一处、侦查监督二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案件管理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技术处等10个业务部门。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第二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决算收入475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64.55万元,上年结余1261.2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755.33万元(包含日常公用经费357.50万元、人员经费2397.83万元)、项目支出为1009.22万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决算收入4751.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97.22万元,上年结余1261.21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2892.1万元(包含日常公用经费271.2万元、人员经费2620.8万元)、项目支出为99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97.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8.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2.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46万元,结转下年度2248.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2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11.10万元;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2643.92万元。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2.92万元;2080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40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41.89万元。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9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8.2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73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万元(离退休人员体检费)。

4、221住房保障支出174.20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4.20万元。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基本支出3764.5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08.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24.71万元、奖金89.7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3.1万元、伙食补助101.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46.7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35.1万元),职工基本医老保险缴费8.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4.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7.33万元、住房公积金174.20万元、印刷费0.036万元、水费42万元、电费17.96万元、邮电费3.90万元、差旅费50.96万元、维护费52.69万元、培训费6.5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修)费77.50万元、公务接待7.30万元、工会经费2.10万元、被装购置费1.58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3.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59.46万元等,详细情况见附表.

四、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山南市检察院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135.76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修)费77.50万元、公务接待7.30万元、差旅费50.96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16.05万元,增加主要因为是公务接待及办案出差次数增多。

(一)因公出国出境

2020年度本院没有因公出国出境,与2020年度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度本院公务接待费7.38万元(国内接待15批次,共接待420人次),相较于2020年度接待费增加了1.33万元,增加原因是2020年接待人次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

2020年度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与2020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77.5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1.6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次及车辆维修相较于去年有所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643.92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249.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未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用公务公车编制数为24辆,实有车辆4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办案业务用车27辆。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件,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台,为办公室档案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因司法改革本单位从2017年4月开始有绩效管理资金,2020年度下发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工资219.07万元,因考核方案未确定,绩效工资将于2021年上半年落实到位。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者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4、基本支出:反应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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