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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决算公开

时间:2022-11-18 18:33:18 来源:山南市红十字会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山南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开展活动;

(二)开展救灾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五)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山南分库,开展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宣传、动员工作;

(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八)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负责红十字会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红十字会(部门) 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山南市红十字会下属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山南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中心。此次2021年度决算公开数据包括红十字会和红十字赈济救护中心。

第二部分

山南市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山南市红十字会编制人数9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本年收入决算数2310633.84元,支出决算数2310633.84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2310633.84元。2020年无财政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10633.84元。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021年红十字会基本支出1968303.8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1213.34元:基本工资1091584.78元,津贴补贴261268.72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384.9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9192.4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10851.1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56.3元,住房公积金120445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33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00.5元:办公费30878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5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7800元,差旅费14705元,工会经费2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90元:生活补助38490元。

2、2021年红十字会项目支出342330元,其中红十字会办公设备购置费73900元,红十字会业务经费168800元,应急物资储备购置费99630元。

四、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支出0元。五、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收入决算2310633.84元。

六、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支出决算2310633.84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21年红十字会商品和服务支出108600.5元。具体如下:办公费30878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500元,电费10000元,邮电费7800元,差旅费14705元,工会经费2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7.5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会固定资产总额为182666.14元,已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044.86元。

(三)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无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局当年拨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一般预算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休假探亲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的需求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医改工作经费、艾滋病防治工作、农牧区管理工作经费、安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强基惠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服装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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