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单位构成
二、单位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公开决算范围单位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一家,无二级预算机构。
二、单位职能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规;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参与拟定地方性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事业、“兴边富民行动”等专项规划和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实施;对政府系统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工作经费;负责组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的检查;负责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协助文物主管部门做好寺庙文物的保护工作。
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内设机构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下设7个内设行政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政策法规研究科、民族经济科事务科、民族团结创建科、藏传佛教事务科科、社会宗教事务科、法宣和执法监督科。
内设所属事业单位1个,即:山南市佛教协会办公室,为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所属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核定编制总数2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8名,工勤编制1名;山南市佛教协会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5名。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总人数58人,其中在职干部职工34人、退休15人、公益性岗位4人、佛协班子组成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民宗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85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858.78万元,较上年减少172.32万元;总支出为185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收支平衡。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度预算收入为1858.7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同比减少172.32万元,减少9%。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收入决算结构分析:2022年度收入决算1858.78万元,均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支出决算结构分析:2022年度支出决算1858.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99.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54.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为76.21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1166.28万元、公用经费63.81万元、项目支出628.69万元。
(三)一般公共服务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按功能分类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29万元,占总支出的88%。其中:民族事务1552.08万元占总支出的83%。其中基本支出1000.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支持日常公用运转和人员经费;项目支出551.7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工作及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统战事务支出76.92万元,占总支出的5%,项目支出76.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相关工作。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9.45万元,占总支出的5%,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卫生健康支出54.12万元,占总支出的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4.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32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76.21万元,占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按经济分类科目看:1、工资福利支出11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7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和各项专项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2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各项人员经费。
四、2022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3万元,其中: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民宗局2022年未产生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万元,民宗局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执行上级下发公务接待费新标准,严格管理规定,本着厉行节约控制开支,未超出预算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民宗局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18.5万元。
五、2022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858.7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58.7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支平衡。收入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无政府性基金等收入。支出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构成,无政府性基金等资金的支出。
六、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858.78万元。
七、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09万元,项目支出628.69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二)2022年度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年初固定资产1151.06万元、年末固定资产1151.06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对各项专项资金进行扎实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强化项目资金支出管理、认真抓实绩效评价,确保预算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2022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局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基金的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财政对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财政拨款。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纳入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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