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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一
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参与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二)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参与拟订市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意见建议。牵头推进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
(五)贯彻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措施。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建议。拟定中央决算内投资项目申报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市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边境、贫困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经济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市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节能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提出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牵头组织招商引资政策修订、发布和招商引资宏观管理。参与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有关铁路和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定。协调推进铁路和民航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负责辖区内区域铁路网和民航规划、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与铁路和民航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市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市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各类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根据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重要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七)管理市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储备,负责市储备粮食、食糖、棉花、石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行政管理。根据管理权限,做好自治区在山南市储备物资的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八)监督执行地方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定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十九)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监督执行地方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配合实施自治区储备粮实物垂直管理,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一)协调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参与制定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问题;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二十二)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三)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市发展改革委应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理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落实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完善地方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5.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控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区域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6.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我委内设行政科室16个,事业科室3个(其中参事业1个)。下设1个事业单位。
核定总编制49个,其中:行政编制35名,机关事业编制4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3名。核定事业单位编制7名(参公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5名)。全委机关实有干部职工55人(含援藏干部4人),其中行政41人,事业干部8人,固定工及合同工6人,离退休干部68人(含工人)。
内设16个行政机构(正科级):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经济振兴科(市西部开发办公室)、农村经济科、产业协调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科、招商引资和消费科(社会信用和营商环境建设科)、受援办公室、价格科、铁路和民航建设协调办公室、粮食管理科、物资储备与应急保障科。
第二部分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048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决算拨款3188.98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14619.96万元,减少0.82%;支出总计2048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8.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48.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92.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1.03万元、其他支出1176.11万。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决算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我委社发科负责;二是减少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一期搬迁安置点建设资金,由我委高海拔办负责。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48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8.98万元、占比15.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6万元、占比0.66%;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占比0.71%;城乡社区支出1765.14万元、占比18.0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24.1万元、占比53.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21.03万元、占比5.96%;其他支出1176.11万元;占比4.74%;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决算减少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我委社发科负责;二是减少极高海拔地区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一期搬迁安置点建设资金,由我委高海拔办负责。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支出3188.9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7%。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支出134.3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95%。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2年支出10848.92万元,比2022年年初数增加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支出75.1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9%。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支出14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1%。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年支出1765.1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33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1%。
(七)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2年支出1927.1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减)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支出(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2年支出1221.0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减)108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
(九)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2年支出1176.1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减)1136.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0.28%。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2.63万元,比上年增加 60.01万元,增加3.31%。(一)人员经费支出1726.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53.18万元,津贴补贴761.01万元,奖金85.8万元,伙食费5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3.11万元,医疗保险63.3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万元,住房公积金14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89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工会经费1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68万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16.23万元,医疗费13.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9万元。
四、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4.56万元,比2021年增加13.614万元,增加22.34%。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委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数9辆车,其中:车龄15年以上3台,9-15年4台,5年以下2台,车况较差,耗油随车辆磨损逐年增加,维修成本高。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1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4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36人次。比2021年减少0.326万元,减少16.58%。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因为疫情下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92万元,比2021年增加13.94万元,增加2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委车辆编制数7辆,实有数9辆车,其中:车龄15年以上3台,9-15年4台,5年以下2台,车况较差,耗油随车辆磨损逐年增加,维修成本高。
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与上年相同,故公务车辆购置数为0辆。2022年公务用车编制为7辆,保有量为9辆。
五、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927.11万元,比2021年增加1927.11万元,增加100%。
六、2022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收入总计20483.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83.02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950.79万元,减少36.13%。2022年度支出总计20483.02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1950.79万元,增长36.13%,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8.98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36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10848.92万元;4、城乡社区支出3692.25万;6、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7、粮油事务支出1221.03万元;8、其他支出1176.11万元。主要原因:因增加疫情项目,新增人员等,支出包含人员经费、疫情项目等。
七、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48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5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27.1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88.98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3692.25万元;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36万元;4、卫生健康支出10924.1万元;5、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6、其他支出1176.11万元;7、粮油物资事务支出1221.03万元。
八、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20483.03万元。
(一)基本支出939.1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1.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11万元,其中: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33.11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7万元,其中:30110行政单位医疗63.34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11.83万元。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万元,其中:30112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25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46.2万元,其中: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46.2万元。
6、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89万元,其中: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6.2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68万元,其中:30305生活补助16.23万元、30307医疗费13.26万元、30399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19万元。
(三)商品服务支出106.5万元,其中: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工会经费1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万元。
(四)2022年项目支出18610.38万元
(1)其他运转类项目87.46万元
1.“三支一扶”生活补助11.73万元;
2.委托业务费6.75万元;
3.四个高寒乡(镇)供暖试点工程建设资金44.7万元;
4.党建经费3.5万元;
5.法律顾问费1.5万元;
6.信息化运转维护费7.2万元;
7.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31万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8513.92万元
1.干部职工及退休体检提标补贴8.7万元;
2.驻村生活补助18.77万元
3.农产品调查研究经费2.83万元;
4.边境村镇及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经费36.42万元;
5.五年规划项目工作经费8.53万元;
6.中央和国家机关定点帮扶边境县工作经费10万元;
7.项目衔接专项经费14.95万元;
8.军粮供应工作经费3.7万元;
9.军民融合工作经费6.77万元;
1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8.92万元;
12.三省招商协调资金1300万元;
13.发展业务工作经费26.94万元;
14.重点企业慰问1万元;
15.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编制费10.5万元;
16.应急救灾物资管理经费50万元。
17.我市“十三五”期间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审计经费76.58万元。
18.疫情防控物资资金10848.92万元;
19.原军民整融合项目库林地违规建设项目72.52万元;
20.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692.61万元;
21.市区域性军民融合粮食及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征地1927.11万元;
22.粮食监督检查及统计经费4.16万元;
23.粮食检化验经费1.41万元;
24.应急救灾物资管理经费56.22万元;
25.市本级粮油储备保管补贴及轮换费用912.2万元;
26.动态应急地方储备粮保管补贴97.92万元;
27.青稞价补分离收购补贴2.55万元;
28.市本级粮油储备规模成本和管理费用125.89万元;
29.仓库建设“优质粮食工程:奖励资金11.69万元;
30.市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量增加资金5.84万元;
31.隐性债务化债资金1070.27万元;
32.援藏资金(湖北省)规划编制经费1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为106.5万元,比2021年决算减少19.76万元,减少15.65%。主要包括:办公费16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19.6万元,邮电费0.3万元,差旅费11万元,维修(护)费1.8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公务接待费1.64万元,工会经费19.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2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特种车0辆、执法执勤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采购资金支出1927.11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用于委机关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指财政对工伤、失业、生育基金的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离退休人员护理等费用。
四、医疗与卫生,指财政对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包含行政单位医疗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两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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