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此次决算公开范围为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
(二)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材绿化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城市道路、桥梁、地下管网、井盖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污水处理、燃气、供热、洗车场、停车场的行业管理及其相关安全生产职责。
(四)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环境卫生的行业监管,承担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监督考核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县(区)相关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实施管理,负责民族特色文化市容营造和保护工作,协调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街道的景观建设和治理工作。负责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节日装扮工作。
(六)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负责编制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园林景观等工程建设项目和基建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城市公园分级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广场建设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事项,承担跨区域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城市管理领域全市性重大执法活动、专项执法行动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智慧城市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联动调度、监督检查、综合考评,牵头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体系和责任体系。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规范标准和长效机制。
(九)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业改革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
(十一)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区)城市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科室有6个,包括办公室、考核协调科(政策法规科)、市政管理科、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智慧城管中心,下设综合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2年底单位机构数1个,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21人(其中参公事业编10个),机关后勤人员编制1人,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42人。
第二部分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7349515.4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57295414.26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961278.43元,增长64.51%,上年结转54101.14元。2022年度支出总计57349515.4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196206.8元,增长59.63%。其中: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66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4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88.87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新增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智慧城管中心,人员相应增加。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34.95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19.62万元,增长59.6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454.18万元,占9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66万元,占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6.24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类)88.87万元,占1.55%,其他支出25万元,占0.45%。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局新增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智慧城管中心,人员相应增加,二是增加园林绿化项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
1、2022年度支出总计5734.95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19.62万元,增长59.63%。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2年支出110.66万元,跟2021年同期相比增加14.87万元,增长13.44%。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支出56.24万元,跟2021年同期相比减少8.82万元,减少13.56%。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支出88.87万元,跟2021年同期相比增加16.66万元,增长18.75%。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37.05万元,其中:(一)人员经费支出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8.07万元,津贴补贴505.21万元,奖金58.46万元,伙食费41.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93万元,住房公积金88.87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89 万元,印刷费0.74万元,电费6.46万元,水费1.96 万元,邮电费 6.2万元,差旅费13.09万元,工会会费1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
四、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42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76万元, 减少16.07%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无支出。无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无支出
(三)1.公务用车费用2022年支出14.42万元,与上年同期减少2.76万元, 减少16.07% 。
五、2022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734.9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5729.54万元,上年结转数为:5.41万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96.13万元,增长64.51%。2022年度支出总计5734.95万元,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419.62万元,增长59.6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454.18万元,占9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0.66万元,占1.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6.24万元,占0.98%;住房保障支出(类)88.87万元,占1.55%,其他支出25万元,占0.45%。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我局新增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智慧城管中心,人员相应增加,二是增加园林绿化项目。
六、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7349515.4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本年拨款数为:57295414.26元,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36961278.43元,增长64.51%,上年结转54101.14元。
七、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734.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4.18万元,比上年增加4372.9万元,增长76.25%,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1224.32万元,比上年增加126.88万元,增长10.36%。2、商品和服务支出79.3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6.95%。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新增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智慧城管中心,人员相应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256.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89 万元,印刷费0.74万元,电费6.46万元,水费1.96 万元,邮电费 6.2万元,差旅费13.09万元,工会会费13.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25万元。
(二)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2022年政府采购资金预算。
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资金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局拥有固定资产265.7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的价值为:53.95万元,占资产的20.3%,车辆编制8辆,现有车辆7台、2台为一般公务用车,5台为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车辆为2台,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为0。
(五)绩效项目管理情况说明。2022年我局无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所有没有产生绩效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财政局拨付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其他收入:本单位不存在售房收入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发生未执行完毕,结转到下一年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
七、行政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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