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1
第二部分 收支决算说明 4
一、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4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4
四、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5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6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6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6
九、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7
十、债务情况说明 7
十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7
一、财政拨款收入 7
二、上年结转结余 7
三、基本支出 7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第一部分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山南市委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下,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能是: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西藏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市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依法向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工作。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部署全市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市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负责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九)受理向山南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和举报,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对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一)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助自治区主管部门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管理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协同山南市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所辖各基层人民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十四)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五)规划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六)负责其他应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构成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包括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一家单位: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察监督线索管理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等15个部门。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为财政一级决算单位,无下级决算机构。
一、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公共预算收入为6877.10万元,比2021年增长0.02%,主要原因是院内相关设施建设预算经费的增加及2021年未支付的项目经费结转至2022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6021.3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7.56%;年初结转和结余855.7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2.44%)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决算支出4329.41万元,比2021年降低35.36%,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176.19万元,比2021年降低14.29%,(包含日常公用经费227.22万元、人员经费2948.97万元)、项目支出为1153.22万元,比2021年降低61.45%,主要原因落实节约型机关以及2021年支付了2020年项目款。
(一)204公共安全支出共计3810.10万元
1、2040401行政运行2972.30万元;
2、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837.80万元。
(二)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07万元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3.20万元;
2、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万元。
(三)210卫生健康支出计119.53万元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6.51万元。
2、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02万元。
(四)221住房保障支出193.71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3.71万元。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2.97万元,比2021年度下降49.37%。主要是因为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下降,我院严格按照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坚持公务接待从俭,公务用车管理从严,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00万元,2022年我院无公务出国工作,故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84万元,比2021年下降47.5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4万元,比2021年下降47.59%;公务用车购置为0元,主要是因为2022年我院对公务用车进一步加强管理及2021年和2022年我院未购置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中,国外公务接待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13万元, 比2021年下降95.85% 。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用于接待“三省”援藏慰问团,2022年我院严格按照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坚持公务接待从俭。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2022年度山南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合同总额38.00万元(物业管理38.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3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用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 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注:有4辆车已划拨及报废,有5辆车未从系统中作划拨及报废处理)。
2022年度,因司法改革本单位从2017年4月开始有绩效管理资金,2022年度下发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工资119.01万元(绩效的百分之四十部分),绩效的百分之六十部分待考核确定后,将于2023年上半年落实到位。
2022年度我院无扶贫资金
2022年度我院无政府债券
2022年度我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未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结余
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者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
反应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指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等。
附件1:山南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