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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5 17:58:59 来源: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


第一部分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地区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3、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受理不服基层法院裁决生效的各类申述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法院再审。

4、依法审判由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5、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6、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7、审判区高级法院交由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8、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9、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10、依法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11、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2、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负责各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13承办其他应由地区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第二部分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部门)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885.18万元,比2023年减少10.29%,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649.67万元,占预算数79.01%,比2023年减少739.79万元,减少13.7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02.77万元,占预算数10.24%,比2023年增加37.71万元,增长6.67%;医疗卫生支出281.35万元,占预算数4.78%,比2023年增加12.19万元,增加4.53%;住房保障支出351.39万元,占预算数5.97%,比2023年增加14.87万元,增长4.42%。增长的主要原因:综合工作计划,调标增资、人员增加以及项目减少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4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29.13万元:主要为2022年自治区法院装备经费中智慧诉讼档案设备采购项目的尾款。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885.1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649.67万元,占预算数79.0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02.77万元,占预算数10.24%;医疗卫生支出281.35万元,占预算数4.78%;住房保障支出351.39万元,占预算数5.97%。

其中:上年结转29.13万元,占预算数的0.49%。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856.05万元,比2023年减少519.50万元,减少8.15%。上年结转29.13万元,共计5885.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3900.93万元,比2023年减少826.34万元,减少17.48%。其中:

1、基本支出3820.51万元,比2023年增加113.46万元,增加3.06%。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312.26万元、比2023年减少99.1万元,减少2.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体检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440.76万元,比2023年增加145.07万元,增加49.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食堂补助、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9万元、比2023年减少4.8万元,减少6.64%。主要包括:驻村生活补贴、第一书记安家补助、其他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维稳补助、电话费、子女探亲交通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2、项目支出运转类支出48.29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结转资金29.13万元,共计80.42万元。比2023年减少941.8万元,减少92.13%。主要包括:信息运维劳务费、驻村工作经费、党建经费、第一书记办实事。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140万元,比2023年增加40万元,增长40%。主要包括:诉讼费。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执行(项)73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增长4.29%。主要包括:司法救助、集约化平台运维费。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45.14万元、比2023年增加42.95万元。主要包括:项目质保金、安全可靠设备采购项目、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外网庭审直播项目。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490.6万元、比2023年增加0.6万元,增长0.12%。主要包括:业务装备经费、办案业务经费。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02.77万元、比2023年增加37.71万元,增长6.67%,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463.59万元、比2023年增加14.9万元,增长3.32%;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25.04万元,比2022年增加10.43万元,增长71.39%;3、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114.14万元,比2023年增加12.38万元,增长12.17%。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预算支出数281.35万元、比2023年增加12.19万元,增加4.53%。其中:1、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支出数225.48215.93万元、比2023年增加9.55万元,增加4.42%。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55.87万元、比2023年增加2.49万元,增加4.66%。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支出数351.39万元、比2023年增加14.87万元,增长4.42%。

上年结转29.13万元:主要为2022年自治区法院装备经费中智慧诉讼档案设备采购项目的尾款。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85.18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5.18万元,其中包括:上年结转29.1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649.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2.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1.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39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6.0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519.5万元,主要原因:综合工作计划,项目减少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4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5.1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649.67万元,占预算数79.0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02.77万元,占预算数10.24%;医疗卫生支出281.35万元,占预算数4.78%;住房保障支出351.39万元,占预算数5.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对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增减变化进行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900.93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826.34万元,减少17.48%。主要是综合工作计划,项目减少等多方因素,我单位2024年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案件审判(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40万元,增长40%。主要是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变更。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案件执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73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4.29%。主要是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变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两庭”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45.14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42.95万元。主要是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变更。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法院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90.6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0.6万元,增长0.12%。主要是项目功能分类科目变更。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数5056.0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54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4.91万元、津贴补贴1707.06万元、奖金618.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3.5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5.4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5.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68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18.37万元、住房公积金351.39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14.1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02万元。

公用经费44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8.28万元、电费30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4.7万元、物业管理费9万元、差旅费24万元、维修(护)费8万、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39.1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18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1万元、食堂补助109.44万元、工会经费60.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0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7.49万元,主要包括:驻村生活补贴15.12万元、第一书记安家补助1.5万元、其他生活补助1.09万元、医疗费补助3.9万元、奖励金4.8万元、维稳补助10.93万元、电话费19.13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7.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1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5万元。2023年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3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减比例为0;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131.5万元;公务接待经费5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36.5万元,减少26.74%,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36.5万元;减少27.76%,减少原因:2023年购置了囚车,今年无公车购置费用;公务接待经费与上年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比例为0。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95万元,比上年减少36.5万元,减少27.76%;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相同,因2024年年初预算刚安排,暂未发生接待批次及人数。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6560.35万元,2024年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5885.18万元,预算减少675.17万元,同比减少10.29%,原因为行政运行及项目减少。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干警人员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驻村生活补贴、第一书记安家补助、其他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维稳补助、电话费、子女探亲交通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为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合计8546.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2.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固定资产净值8107.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4.87%;无形资产96.2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1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囚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0.04万元,项目为信息劳务运维费33.20万元、驻村工作经费3万元、党建经费12.1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229.29万元、办案业务经费261.31万元、司法救助资金7万元、项目质保金22.14万元、安全可靠设备采购项目20.80万元、集约化平台运维费66万元、第一书记办实事3万元、诉讼费140万元、中国庭审直播公开网外网庭审直播项目2.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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