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预算数据分析
一、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收支总体情况
二、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收入总体情况
三、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充分发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助手作用;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主题履行职责;密切同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协助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协助市“两新”工委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对所属商会和会员企业党建、群团工作的指导;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负责了解国家、自治区、市有关经济政策,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状况,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经济服务,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县(区、市)工商联法律工作;负责围绕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落实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评估;承担协助政府开展招商引资、经贸交流、区域经济合作等活动的具体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经济服务工作,组织有关方面参与国内外经贸活动;承担全市工商联系统外事、港澳台、对外交流等工作的管理协调;负责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负责联系、指导县(区、市)工商联的经济服务工作;承担市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联系、指导、规划全市工商联系统扶贫开发、光彩事业、就业创业、公益慈善等社会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负责拟定重点课题调研计划,组织开展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对工商联参政议政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要课题组织调研,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参与山南市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制定工作,并协助推动落实。
负责推动、指导全市各级工商联、商协会、会员企业的组织建设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日常联系、情况收集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考察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工商联常委会、执委会(商会理事会)自身建设和代表(理事)任期制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市工商联(商会)换届的组织人事工作,指导县(区、市)工商联换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直属会员、商协会等的党建、群团工作;负责推动指导商协会的改革发展,组织开展对县(区、市)工商联和直属会员的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负责组织直属会员单位党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活动;承担工商联系统表彰奖励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参与协调劳动关系的具体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助市工商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全市工商联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舆情引导和调研工作;负责牵头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促进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和诚信建设,承担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联系引导工作;负责指导县(区、市)工商联和会员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市“两新”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文件,规定的部门主要职责。
新设立的法律维权服务中心科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服务;承担维权诉求受理、办理、分办、回复、反馈、督办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宣传,协助企业建立矛盾防范机制;开展与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相关的法律课题调研;协助处理与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中发生的纠纷,参与有关地方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评价工作,指导各县(区、市)工商联维权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商会仲裁调解工作。
二、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内设 1 个机构、 4 个科室。我单位为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有办公室;组织建设科(非公企业党委);经济联络科(光彩事业科);法律维权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工商业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收支总预算 766.3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6.38 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资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1.78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2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总量766.38 万元,同比增加57.1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编制和工资增加等 。其中: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 0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766.38 万元,占 100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总量766.38 万元,同比增加57.1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编制和工资增加等 。其中:基本支出548.98 万元,占 71.6 %;项目支出 217.4 万元,占 28.4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766.38 万元,同比增加57.16 万元,主要原因是: 人员编制和工资增加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766.38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11.78 万元、外交支出 0 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0.1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8.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6.2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6.38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 229.83 万元,主要原因: 2023年年初追加了月光建筑有限公司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资金326.23万元 。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766.38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11.78 万元,占 79.83 %;教育支出 0 万元,占 0 %;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占 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 万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10 万元,占 11.76 %;卫生健康支出 28.3 万元,占 3.69 %;住房保障支出 36.2 万元,占4.72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394.3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22.79 万元,增加 6 %。主要是编制和人员增加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17.4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1.37 万元,减少0.6 %。主要是“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48.98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500.37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298.88万元(基本工资73.41万元、津贴补贴202.48万元、奖金22.9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8.2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4万元(工伤保险0.3万元、失业保险0.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58万元(个人取暖费2.79万元、加班补助1.18万元、休假探亲费和未休假补助18.01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3.6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22.83万元、住房公积金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4万元(维稳补助10.94万元、电话费2.45万元、医疗费补助0.3万元、第一支部书记安家费0.5万元、奖励金0.45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万元)、在职干部职工体检费2.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1万元(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 48.62 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42.19万元(办公费12.5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万元、伙食补助费14.4万元)、工会经费6.4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4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车运行费 5 万元,公务接待费 0.45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 预算数无变动 。
2024年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2 量,国内公务接待大概 4 批次、 3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 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 0 万元,压缩(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
因公出国(境)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0 量,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 1 家,行政单位 1 家。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8.62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20.6 万元,增长 73.5 %。主要原因是 伙食费从人员经费划转至公用经费中 。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2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公务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 0 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8 个,资金 217.4 万元,分别是(非公企业扶持资金200万元、业务费6万元、民营企业慰问经费2万元、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1万元、“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3万元、党建经费1.4万元、法律顾问2万元、非公党建经费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 28.7 %。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0 万元,地方资金 217.4 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1 个,为非公企业扶持资金。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
(六)政府债务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包括相关政府债券资金总体规模、项目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非公扶持资金:发挥工商联服务非公经济的职能,专项用于鼓励我市非公经济扩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改善条件等投资,降低非公企业使用金融机构贷款的资金使用成本。是政府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的专项资金。申报依据《西藏自治区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企字【2014】20号)的通知。扶持在我市注册并设有经营场所的实体非公企业,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等获得的金融机构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充分鼓励企业在我市投资,为使更多非公企业享受这一补贴政策,贴息设定上限。此项目具体由工商联经济联络科组织实施。由组织会员科审定非公企业会员身份作为前置,以非公企业在我市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扩大生产凭证和支付利息票据作为贴息的重要依据。经济联络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工商联党组会通过的非公企业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认真审核、受理非公企业的贴息申请,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控资金使用对象、额度和总量,以实际支出数进行核算。具体实施内容:工商联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非公企业贷款贴息实施办法,并与我市各金融机构密切合作,鼓励企业投资扩大生产,政府给予贴息,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增加市场主体活力,从而活跃市场、带动就业、增加税收。金融机构负责监控贷款资金的用途、去向,为确保贴息资金安全,经济联络科采取“后支付”办法,即在非公企业支付贷款利息后在兑现贴息额度。执行计划:按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和政府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壮大战略要求和市场主体增进活力的现实需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专项安排,高效管理。此项目实施,不仅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带动就业等也会促进社会稳定,同时有利于工商联组织在凝聚非公企业,发挥政治引领力。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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