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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4-02-08 18:20:18 来源:山南市广播电视局 作者:


第一部分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山南市广播电视局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广播电视局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八、项目支出绩效表

九、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十二、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十四、项目支出表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拟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好、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全市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高寒边境及贫困县(区)的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行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6.承担辖区内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和完成片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根据国家政策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落实国家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政策措施。

9.负责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执行自治区关于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0.负责广播电视交流与合作事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11.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市广播电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保密、信访、后勤管理、信息工作。拟定全市广播电视失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律事务、普法宣传等事务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权责清单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及党群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刘秀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2.宣传管理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宣传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和播出。承担辖区内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题材规划、立项和完成片审批工作。组织对辖区内播出的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内容审查,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3.传媒机构管理科。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和业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等。

4.科技管理科(媒体融合发展科、公共服务科)。拟订全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等。

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人员编制为14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

第二部分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2024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山南市广电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5894.1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98.36万元,上年结转4295.7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54万元。

二、2024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收入预算5894.1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295.76万元, 72.88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8.36 万元,占27.12%。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支出预算5894.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3万元,占11.27 %;项目支出5229.68  万元,占88.73 %。

四、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94.12万元,同比减少1095.37 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至2024年的广电重点项目已支付前期费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98.36 万元、上年结转  4295.76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704.5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5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2.54 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8.36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山南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8.36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8.79万元,占88.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5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32.58万元,占2.04%、住房保障支出42.54万元,占2.66%。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43  万元,其中:

2024年人员经费599.17 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548.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6.09万元、津贴补贴237.94万元、奖金27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56.7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2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2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3万元(失业保险0.25万、工伤保险0.35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0%部分2.7万、住房公积金42.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43万元(个人取暖费3.44万元、加班补助1.81万元、休假探亲费22.18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67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0.89万元、医疗费补助3.68万元、奖励金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万元。

2024年公用经费6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4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1.39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会议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劳务费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5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2万元、食堂补助15.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工会经费7.42万元。

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山南市广电局2024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1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每车提标0.5万元

2024年山南市广电局车辆编制数为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目前实有车辆数为3辆。

八、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26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23万元,降低(增长4.18  %。主要原因是2024年起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会议费预算,2024年食堂补助包含在公用经费中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1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3 辆。

(三)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例如: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5个,资金644.92 万元,其中:地方资金644.92 万元:

2024年宣传经费,资金5万元。

2024年党建经费,资金1.72万元。

2024年法律顾问,资金2万元。

2024年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资金1万元。

2024年网络视听内容监管工作经费,资金2.4万元。

2024年直播卫星设备维修(护)工作经费,资金30万元。

2024年办公楼搬迁经费,资金20万元。

2024年县级数字影院建设项目,资金350.8万元。

2024年广播器材采购项目质保金,资金8.13万元。

2024年中央节目无线数字覆盖配套设备购置项目质保金,资金1.43万元。

2024年深度贫困县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质保金,资金74.35万元。

2024年西新五期广播电视发射铁塔建设工程项目质保金,资金18.63万元。

2024年边境地区广播电视户户通采购项目质保金,资金5.83万元。

2024年全区县级有线数字电视建设项目质保金,资金122.64万元。

2024年驻村工作经费,资金1万元。

注: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四)政府债务情况。

截止目前我单位无待偿还债务、待回购股权投资和应付工程物资款。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资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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