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概况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十五、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第一部分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全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市基本药物增补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负责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七)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全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全市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全市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市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负责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三)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山南建设,坚持藏西医并重,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牧区覆盖、向高海拔艰苦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强县乡卫生人才队伍统筹管理。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更加注重藏西医并重,加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
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市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市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牵头落实国家、自治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相关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相关海关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二、部门单位构成
(一)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应急处置、综治维稳等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市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带动和组织农牧民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公共卫生和防病治病的方针、政策,制定有关措施并指导执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团体,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干部保健科)。负责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关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业务考试、评审和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等工作。负责山南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以及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三)规划发展与信息化科(财务审计科)。承担健康山南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协调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拟订实施卫生健康经济政策、管理规范和标准以及财务管理规章,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全市卫生健康科研项目。
(四)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科(市卫生应急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拟订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预警预测,协调有关方面对重大疾病、公共卫生实施防控和干预,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管理传染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协调金市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信息和指挥体系。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和组织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协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进行预防控制和医学救援口拟订全市医疗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并对调用提出建议。管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库和应急队伍。
(五)医政医管科(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办公室)。拟订金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废物处置、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医院药事一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试验室管理等工作。承担推进金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法律咨询等工作,组织推进委行政审批制度便民化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承担全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相关院校医学专业教育。统筹全市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研究提出卫生健康对口支援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和全市卫生健康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援藏医疗干部人才的联系和服务工作。负责山南市医学会日常事务。
(六)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拟订农牧区卫生和社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区和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牧区和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承担健康山南建设宣传工作。
(七)综合监督科(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科)。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全市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参与拟订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承担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审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许可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政策制定、规划计划制定、督导评估、队伍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区)规
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
(八)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老龄健康科)。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负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市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九)中医藏,医药管理科。承担全市中医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以及藏医药人员和藏医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服务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药事的监督管理和权限内藏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指导藏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以及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组织开展藏药资源普查,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藏医药文化建设,监督协调医疗和研究机构的藏中西医结合工作,推动藏医药交流合作。
三、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一体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山南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继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清单化、闭环式推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在全市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充分发挥市人民医院、藏医医院、疾控诊疗等方面优势作用,做好市人民医院复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市妇幼保健院创“三甲”工作。全面推进建设加查、隆子、洛扎、贡嘎、扎囊5个二级甲等县级人民医院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形成立足县域、服务周边、辐射边境的县域高水平的医疗中心,推进120 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二)高质量推进健康山南建设。对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全力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大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行动,将我市措美县哲古镇、洛扎县生格乡、浪卡子县张达乡和阿扎乡、桑日县绒乡卫生院5个乡镇卫生院打造成为国家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持续深入推进“1342”工程,高质量实施好大骨节病、先心病、包虫病患者救治救助,做到“发现一例、救治一例”。加大妇女“两癌”筛查力度,加大HPV疫苗自愿接种工作,全力维护妇女健康权益。紧盯“两降一升”核心指标,认真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政策,确保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
(三)高水平推进中藏医药传承发展。实施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研究开发藏医药衍生产品,推动藏医药产业发展,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藏药科技新成果并建立品牌,全面提升藏药的研发能力和生产水平。计划完成扎囊、隆子两县藏医院创“二级”民族医医院预评审和评审。巩固乡(镇)村藏医药服务体系,筑牢藏医药服务网底建设,继续推进村卫生室藏医药服务覆盖面。
(四)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发现、报告、预警、响应、处置能力。进一步强化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工作,认真履行报告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加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加强老年人序贯免疫接种,将防重症的关口前移至家庭和社区,分级分类开展健康指导、健康监测、医疗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多学科专家团队重症救治能力作用,加强常态化分级分层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提升诊疗规范化同质化水平。提升基层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重症救治技能,引导患者基层首诊。依托医联体完善患者上下转诊机制,畅通重症患者包括农村地区的重症患者转诊绿色通道,切实兜住重症救治的底线。
(五)高标准推进卫生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和争取2024年建设项目及“十四五”国家和援藏项目,加大同相关部门协调和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力度,确保我市基础建设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加大自治区远程医疗等信息化使用率。加快推进山南市藏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市妇幼保健院预防保健综合楼项目和县级供暖建设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六)高站位推进行业治理。邀请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协助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定期对医疗卫生系统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查找、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线索移交等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取得实效。高质量完成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和电子证照、“双公示”,强化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等行业监督和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社会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支持社会各界参与,拓宽相关投诉举报渠道。
第二部分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山南市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4.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83.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44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包括: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万元、科目编码210卫生健康支出2634.11万元、科目编码221住房保障支出90.98万元。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与上年对比。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4.6万元,比2023年预算拨款减少1180.17万元, 减少28.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部门项目预算中纳入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森布日人民医院项目资金)200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74.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万元,占总预算的8.39%,卫生健康支出2634.11万元,占总预算的88.55%,住房保障支出90.98万元,占总预算的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万元。比上年增加112.55万元, 增加82.18%。主要原因:2024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中测算了达到退休年限人员的职业年金经费100.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634.1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99.32万元,减少33.03%。主要原因:2023年财政部门项目预算中纳入第二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森布日人民医院项目资金)2000.00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90.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59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新成立的机构(医教中心)人员经费纳入我委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中。
三、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24.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6.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食堂补助。
四、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66万元,与上年数减少8.39万元,减少25.3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我委在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了“三公”经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未预算安排,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66万元。与上年数减少8.19万元,减少34.62%。
3、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上年数减少0.2万元,减少16.66%。
五、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六、2024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部门预算拨款收支总计:2974.6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83.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1.44万元。支出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包括:科目编码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5万元、科目编码210卫生健康支出2634.11万元、科目编码221住房保障支出90.98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297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883.16万元,占总预算的96.93%;上年结转收入91.44万元,占总预算的3.07 %。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山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297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1.8%;项目支出1433.7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8.2%。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6万元,增加60.11%。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了机关食堂补助38.8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局当年拨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一般预算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休假探亲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补贴、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费。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的需求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医改工作经费、艾滋病防治工作、农牧区管理工作经费、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经费、强基惠民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服装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取暖费,会议费、福利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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