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中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能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西藏山南市中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山南市中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能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市中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三)审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案件,受理不服基层法院裁决生效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提审或指令基层法院再审。
(四)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五)依法对基层人民法院行使案件指定管辖权。
(六)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审判区高级法院交由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进行业务上的监督、指导和工作上的统一协调、指挥。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十)依法进行司法技术鉴定。
(十一)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十二)管理本院司法行政事务及负责各基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指导基层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和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中级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我院为行政单位,现有内设机构21个。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室、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审管办、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审判监督庭、赔偿办、行政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支队、研究室、综治办、编译科、技术信息科、司法辅助科。我院2023年年底编制人数100人,实有在职在编干警101人(注:其中7人为工人,不占政法编制),离退休人员39人,公益性岗位25人,经费自理人数共8人(临时工)。
第二部分
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西藏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总计5645.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645.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10.8万元,增长12.59%;支出总计5645.5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680.71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8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9.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5.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10.8万元,增长12.59%。增加主要原因:一是集约化平台运维费经费增加66万元,二是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及大法庭建设120kw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系统项目72.97万元。
二、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入合计5645.59万元。
三、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表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支出合计564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3.56万元,占78.18%;项目支出1232.03万元,占21.82%。
四、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收入5645.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10.89万元,增长21.81%;财政拨款支出5645.5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0.8万元,增长14.40%。主要原因:一是集约化平台运维经费增加66万元,二是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及大法庭建设120kw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系统项目72.97万元。
五、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支出5645.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4680.71万元,占82.91%;卫生健康支出(类)209.54万元,占3.7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489.97万元,占8.68%;住房保障支出(类)265.37万元,占4.70%。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支出4680.71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多支出49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行政运行(项)支出4020.1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多支出45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一是集约化平台运维费经费增加66万元,二是执行指挥中心和诉讼服务中心以及大法庭建设120kw不间断电源(UPS)供电系统项目72.97万元。
2、案件审判(项)支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案件执行(项)支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两庭建设(项)支出2.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其他法院支出(项)支出523.39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少支出4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2022年其他法院支出中包含历年转移支付资金的支出,故2023年支出比2022年少。
(三)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98.9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49.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3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3、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10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209.5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68.2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1.2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265.3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0.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65.3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13.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5.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伙食补助、取暖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6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伙食补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的支出。
八、2023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29.16万元,比上年增加51.72万元,增长66.79%。增加原因: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买囚车且2022年疫情导致出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故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我院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和2022年决算数支出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十个不准”和院党组各项要求,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2023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51.72万元,增长66.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36.41万元,比上年增加36.41万元,增加原因:本年购买囚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1万元,增长19.77%。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院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再审等案件的审判及维持正常运转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原因:2022年疫情导致出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故2023年支出比上年增加。2023年我院公务车辆编制26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1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1辆,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05万元,比2022年增加19.68万元,增长7.92%。增加原因是:因2022年疫情导致出差减少,公务用车使用率降低,在2023年无疫情影响正常开支,故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度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购置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总额323.48万元,比上年增加164.22万元,增长50.76%。其中:自行采购办公及专用设备12次共计323.48万元。
(三)国有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院资产总计账面数(净值,下同)10255.68万元,较上年增加1.68%;经清查盘点后,资产总计实有数10255.68万元。负债总计账面数240.09万元,较上年减少49.61%。净资产总计账面数10015.59万元,较上年增长0.6%。主要增加原因是在2023年我院购买部分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法院行政部门用于开展法院行政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支出(项):指法院行政部门用于开支案件审判所发生的支出。
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法院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为干警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单位为干警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务员实施的补充医疗保障,主要用于补助公务员在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超过一定数额的部分。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干警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执行救助:指人民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已穷尽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确无或暂时无履行能力,导致申请人或其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时进行的必要救助。
十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十八、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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