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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文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4-09-24 19:51:48 来源:山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作者:

第一部分市文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市文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决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第三部分市文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文化局概况

一、山南市文化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19﹞65号)和《中共山南市委员办公室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山委办﹝2020﹞17号,山南市文化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局)是山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独立预算单位,加挂山南市文物局、山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文化局职能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工作政策措施,参与起草文化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起草文物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

4)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指导、推进全市文化科技创新发展,推动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6)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指导、协调、规划全市文化产业,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

9)指导全市文化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市场。

10)协调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文物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11)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指导全市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文物资源调查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13)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

14)指导和推动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5)管理、指导文化、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对外和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协同组织大型文化对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动。

16)负责全市文化、文物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依法组织查处跨区域文化市场、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文化市场大案要案,维护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7)负责文化、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有关职责分工。市文化局与市旅游发展局建立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完善文旅联合执法机制。根据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和上下街接,形成工作合力。

2.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2020年机构改革划入本单位)

1)贯彻执行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有关文化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法开展执法工作;按照中央、区党委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有关指导意见,承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协调基层行业系统执法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2)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行政监察工作,承担执法案件的复核工作,负责纠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执法违法、执法不当等行为;承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承担市辖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基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业领域内执法行为,起草、编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实行干预留痕和记录;承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4)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文化市场系统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定期公布执法目录清单。

5)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7)职能转变。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与市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业务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联动协作制度,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审批服务于执法监管信息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将执法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部门间相互衔接的联合惩戒制度。建立文化行政执法队伍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加快形成综合执法监管合力。

(二)部门单位构成

山南市文化局内设机构有9个行政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与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山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2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

单位编制人数24人,其中:部门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编制8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2023年实有干部职工70名,其中:在职职工29名,退休职工31名(正式职工退休27人,合同制工人退休3、公益性退休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4人、长期临时工2人大学生志愿者2名、三支一扶2名。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山南市文化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文化局2023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山南市文化局2023年度总收入361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5.5万元;支出3615.36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9万元。收入比上年减少11401.75万元,减少75.93%。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实施山南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2023年未实施重大项目;二是2022年文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支出比上年增加11432.86万元,增长318.9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实施山南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二是2023年文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关于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合计3615.3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9.87万元,占总收入的80.49%上年结转结余705.5万元,占总收入的19.51%。

三、关于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合计361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5.65万元,占总支出的29.2%;项目支出2559.71万元,占总支出的70.8%。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15.36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401.75万元,减少75.93%减少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实施山南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2023年未实施重大项目;二是2022年文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2023年山南市文化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15.36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8.25万元,占总支出93.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4万元,占总支出的3.07%;卫生健康支出56.29万元,占总支出的1.56%;住房保障支出6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1847.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项842.03万元、文化活动(项)7.23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55万元、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15.44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927.36万元。比2022减少11223.2万元,减少85.87%,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施山南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2023年未实施重大项目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1506.18万元。比2022减少214.76万元,减少12.48%,主要原因2023年文物项目转移支付资金相应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出版物发行(项)25万元。比2022增加2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2023年新增新闻出版物科目的相应支出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1.1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34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22.75万元,增长31.78%,主要原因2023年职工社保基数相应增加,费用相应增加;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6.8万元,同比增加1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23年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会计科目预算单科目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1.14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4.34万元2022年相比增加22.75万元,增长31.78%,主要原因2023年职工社保基数相应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56.2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项)4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89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9.5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2023年职工社保基数相应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9..69万元住房公积金(项)69.9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5.41万元,减少7.2%,主要原因2022年补交2018年以来的增资部分公积金,2023年按正常年度缴纳公积金。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文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57.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8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护工费、烤火防寒费、独生子女费、水电费补贴、加班补助费、高海拔工龄折算、住房补贴、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费、通讯补助费、独生子女包干费、驻村生活补助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3.3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2023 “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决算数18.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2022年同口径对比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持平,均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0.22万元,减少27.5%,主要原因是2023接待任务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2相比增加2.22万元,减少10.98%,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年限超过15年(20年)车辆每辆安排预算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2023年公务用车编制数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无车辆购置经费决算支出;公务接待9批次123人。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3年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3年山南市文化局收支总决算3615.36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05.5万元。支出主要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78.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6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38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0.51万元,减少0.69%。减少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通过政府采购项目共6项,涉及资金2427.3万元,其中:1.通过公开招标《出版山南历史文化丛书(文化发展资金)》项目关于下达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3】1号上年结转项目资金),中标价124.20078万元;2.通过公开招标《高质量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经费--文学创作》山水文化画册项目,中标价140万元(关于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3】1号上年结转项目资金);3.通过公开招标《桑耶寺乌孜大殿壁画保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中标价1265.049245万元(关于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3】1号上年结转项目资金);4.通过公开招标《山南市敏珠林寺消防水源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价380.025136万元(关于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3】1号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通过公开招标《山南市高质量文艺作品<寻找文成公主足迹>》书籍编篡及出版项目,中标价99.02万元(关于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3】1号项目资金);6.通过公开招标《山南市文物数字化电子化成果印刷》项目,中标价78.7万元(关于2023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预指【2023】1号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市文化局实际在用车辆4辆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维修专用皮卡车,待报废),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分别是小型越野汽车一辆藏CA3388,价值68万元,小型越野汽车一辆藏CB6318,价值67.0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项目共28(不含8个结转项目)资金共2854.31万元其中1、文化市场业务经费8.6万元;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业务经费2万元;3、文化执法专项经费8万元;4、贯彻落实公共服务保障法业务经费4万元;5、文物保护和考古业务经费23.91万元;6、法律顾问咨询费2万元;7、人才资源开发管理经费--市非遗大师工作室扶持资金30万元;8、残疾人保证金4.99万元;9、文化工作会议费1.2万元;10、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15年维护费2万元;11、党建经费2.9万元;12、文物考古调查及抢救性保护经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13、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4万元;14、文化交流活动经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50万元;15、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经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6.38万元;16、文艺创作扶持奖励资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60万元;17、雅砻文化旅游节经费(文化产业发展资金)300万元;18、应急预留资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200万元19、山南市高质量文艺作品《寻找文成公主足迹》书籍编篡及出版(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20、山南市文化局(山南文化)公众平台运营维护提升经费35万元;21、山南市文化局文物数字化电子成果印刷经费100万元;22、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6.4万元;23、自治区抢救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拉隆寺清代文书保护修复项目)36万元;24、县级文化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项目(自治区提前告知)150万元;25、“文化百千万工程”之全区高质量优秀文艺剧(节)目创作演出推广50万元;26、开展军民文化融合发展活动10万元;27.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1382.93文艺;28.市文化局2023年文化人才专项资金3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退休住院护工费、退休公用经费、休假探亲费、未休假探亲费、住房公积金、维稳值班补助、加班补助、通讯费、伙食补贴、独生子女包干经费)。

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购置费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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