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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4-09-25 23:00:00 来源: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负责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落实。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我市拟列入全国、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山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5个行政机构,1个内设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议、应急值班、机要、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保密、机关后勤、议案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维护,以及统计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三)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

拟定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核定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就业创业科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科

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办法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烈士评定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我市退役军人事务的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工作。

(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1、指导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业务;

2、协助做好市级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工作,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配合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工作,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引导等工作;

4、组织当地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分析本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形势,搜集和发布用工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帮扶、项目推荐和职业介绍等服务,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等;

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本市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情况,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做好帮扶援助等工作;

6、协助做好军属、烈属、伤病残退役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7、协助开展本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建好用好大数据资源,及时向行政部门反馈情况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8、完成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一)烈士陵园管理处

开展烈士史料征集研究、事迹编纂和陈列展示工作,及时收集整理烈士档案、资料;

(二)褒扬革命烈士,维护烈士纪念设施,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三)保管革命烈士骨灰,负责接收、安葬烈士骨灰;

(四)组织烈士纪念活动,宣传烈士的英雄事迹、献身精神和高尚品质;

(五)健全管理工作规范,维护纪念烈士活动的秩序,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各界祭扫活动提供服务,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教育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作用;

(六)健全瞻仰凭吊服务、岗位责任、安全管理等内部制度和工作规范,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教育和业务培训,培育有资质的讲解人员;

(七)协调指导各县(区)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红色文化资源地开展各项烈士褒扬纪念业务;

(八)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收入总计6,852.62万元,支出总计6,852.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减少)减少了1360.82万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我局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自主择业干部人员减少,今年无基建类项目。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852.6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无结转结余,(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6,852.62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3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02表;2022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85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52.6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85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59万元,占12.27%;项目支出6,012.03万元,占87.7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852.62万元,支出6,852.6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0.82万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项目自主择业干部人员减少,双拥工作经费减少,今年无基建类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注:2023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2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60.82万元,(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项目自主择业干部人员减少,双拥工作经费减少,今年无基建类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2.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89万元,占0.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7.02万元,占39.07%;住房保障(类)支出57.12万元,占0.83%;卫生健康(类)支出4068.59万元,占59.29%。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52.62万元,支出决算为6,85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9.89万元,支出决算为4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就业补助(项)公益性岗位补贴、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拥军优属、事业运行等(项)年初预算为2677.02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7.12万元,支出决算为5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年初预算为4062.59万元,支出决算为406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5.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4.9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0(类)0(款)0(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2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0(类)支出0万元,占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0类)0款)0(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3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的52.26%,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0.02万元,增长1%,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增多。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8万元,占92.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占4.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出差油料费、维护维修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9.52万元,下降0.61%。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08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及下乡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4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厅信息化建设调研组、接待自治区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工作组、接待自治区调研部分县区信息化建设情况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赴山南调研等接待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96万元,下降)0.14%。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万元,增长0.79%,主要原因是调研的工作组次数多。

(注: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财决公开09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2022年度相关数据可取自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1个,共涉及资金601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73%。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等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部门如有,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没有,则简要说明本年没有进行相关工作及理由。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政组织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预算部门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此项)。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0、0等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0项目绩效自评表:

0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0分。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二是……。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三)部门评价结果(预算部门填写,部门所属单位不需填写)。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反映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预算部门(单位)重点项目财政评价情况,如有,可将评价报告附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44.9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5.69万元,降低74.13%。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支出增加(减少)/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0支出/……等(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0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0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01平方米,业务用房0.01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差。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3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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